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我昨天在臉書上發表一個文章,然後就有人進來我的留言版上留言,
接者他就標記一堆人,然後就有一個女生,發文說(在我的留言版上面),
" 你這個賤個性,大家瞭瞭,你回你床吃香肉吧你. " 請問這句話有人有構成公然侮辱 ?
還是有其他的刑責 ? 我只是覺得我PO的文章完全不關他的事情,然後他就這樣子回我!
我想給他個教訓 ! 謝謝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可能會構成公然侮辱罪,民事上並有妨害名譽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可能會構成公然侮辱罪,民事上並 ... (恕刪)
本件仍可能會構成公然侮辱罪,民事上並 ... (恕刪)
謝律師好~以下網址可否請您看一下我的問題,謝謝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319699&tid=12&ccode=PostDate%20desc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09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0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909189070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288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1974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586
鐘晨維 律師
貴陽法律事務所
0223811068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318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