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我昨天在臉書上發表一個文章,然後就有人進來我的留言版上留言,
接者他就標記一堆人,然後就有一個女生,發文說(在我的留言版上面),
" 你這個賤個性,大家瞭瞭,你回你床吃香肉吧你. " 請問這句話有人有構成公然侮辱 ?
還是有其他的刑責 ? 我只是覺得我PO的文章完全不關他的事情,然後他就這樣子回我!
我想給他個教訓 ! 謝謝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可能會構成公然侮辱罪,民事上並有妨害名譽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可能會構成公然侮辱罪,民事上並 ... (恕刪)
本件仍可能會構成公然侮辱罪,民事上並 ... (恕刪)
謝律師好~以下網址可否請您看一下我的問題,謝謝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319699&tid=12&ccode=PostDate%20de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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