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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妨礙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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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7-15 13:18 
  • 文章人氣:957
  • 個人積分:4
  • 我最近與一名 有夫之婦 傳了曖昧簡訊 被她老公發現了 

    內容有 很想你 想佔有你  這樣我會被告嗎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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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7-15 14:31 
  • 文章人氣: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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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對方會不會提出告訴與提告後犯罪是否成立乃是二個層次的問題,換言之,即使相關的證據均不足證明您們二人有發生性關係,最終不會構成通姦罪,但對方可能還是會提出告訴,由檢察官來偵辦。
    另外本件也不能排除對方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之可能性。

    民法第195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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