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與滿16 未滿18歲發生姓交易

- B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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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7-27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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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想請教各位律師一個問題, 我前幾天 與滿16 未滿18歲發生性交易, 對方17歲, 而我也到警察局做筆錄, 我們相約到外頭 請他手淫, 以500元代價交易, 而我知道對方17歲, 我是初犯成年人, 因為對方有指認, 也被監視器拍到 我載他的畫面, 想請問. 檢察官 會念在我是初犯 且犯後態度良好, 而讓我緩起訴嗎? 又或者 我該怎麼做 爭取緩起訴? 請律師團大人幫忙, 這幾天我跟家人 吃不好也睡不好, 因為我有在公家機關上班, 不知道是否影響工作. 想請問以往類似這種判例 都是怎麼處理的??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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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7-28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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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所述情形,應係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2條第2項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罪,依法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本件既在先前已承認相關事實,故建議您在處理上設法爭取緩起訴處分,或許是較為理想之狀況。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 22 條
與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性交易者,依刑法之規定處罰之。
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項之罪者,不問犯罪地之法律有無處罰規定,均依本條例處罰。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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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陳述,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1條:與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者,依刑法之規定處罰之。
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一、從事性交易。但符合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一項至第三項之自治條例規定者,不適用之。
二、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意圖與人性交易而拉客。
是首先本件需先釐清女方為何?倘已滿16歲未滿18歲,且係有對價性性交,會有上開法文之適用;再者,就女方供述是相當重要,是否是有對價性交?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予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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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陳述,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1條:與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者,依刑法之規定處罰之。
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一、從事性交易。但符合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一項至第三項之自治條例規定者,不適用之。
二、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意圖與人性交易而拉客。
是首先本件需先釐清女方為何?倘已滿16歲未滿18歲,且係有對價性性交,會有上開法文之適用;再者,就女方供述是相當重要,是否是有對價性交?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予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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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陳述,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1條:與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者,依刑法之規定處罰之。
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一、從事性交易。但符合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一項至第三項之自治條例規定者,不適用之。
二、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意圖與人性交易而拉客。
是首先本件需先釐清女方為何?倘已滿16歲未滿18歲,且係有對價性性交,會有上開法文之適用;再者,就女方供述是相當重要,是否是有對價性交?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予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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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一、從事性交易。但符合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一項至第三項之自治條例規定者,不適用之。
二、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意圖與人性交易而拉客。
是首先本件需先釐清女方為何?倘已滿16歲未滿18歲,且係有對價性性交,會有上開法文之適用;再者,就女方供述是相當重要,是否是有對價性交?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予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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