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恐嚇
- 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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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8-02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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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幾個問題想向各位專業律師們請教
1. 假設和解不成立,案子本身是會回到地檢署繼續走法律程序?
還是必須由被害人重新提起告訴?
2. 我是在網路上用私人email的方式和被害人聯繫
信件中除了「親手把你打到送醫院」這句話涉及恐嚇之外
(該信件除了我這個寄信人和被害人這個收信人之外,沒有任何人看過)
3. 目前我還沒有任何前科,現在很後悔當初不理智所造成的後果,也儘量尋求和解的可能
5. 倘若被判處罰金,可是我目前名下沒有任何不動產和動產,也沒有任何收入來源
那對方能否對我提出強制執行或假扣押?如果我真的無法償還罰金會因此受到額外的刑責嗎?
6. 如果在公開場合說出類似「醫生都是些王O蛋」(僅為舉例)這種話,會違反什麼法律?
7. 如果已經因為恐嚇罪被起訴,對方可以在法庭上對我的其他行為提出追加告訴嗎?
在這裡先謝謝各位律師的答覆,真的非常感謝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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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8-02 11:16 最後編輯日期:102-08-02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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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件依您所述並非不是公然,也看不出有何散布於眾人的意圖,基本上並不會成立刑法的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
3.若您沒有前科且坦承犯行而沒有硬拗的話,一般來講刑度都在可以易科罰金的範圍內。
4.刑事處分是對於國家的關係,欠了就要還,易科罰金不繳就進去關,至於您沒有財產的話,是在民事賠償責任部分,對方對您無法透過執行程序得到清償的問題。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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