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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說的話可當呈堂證供嗎

  • 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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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8-08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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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在刑事庭開庭時,檢察官都會跟被告提醒「你有權保池沉默,但你在法庭上所說的話將可當呈堂證供,.....」;那如果是在庭上是不實的指控,未來是否可引用當作後續官司的呈堂證供。

  • 蘇淑珍 (蘇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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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8-08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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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 │ 律師證號:100臺檢字第9349號
  • 您好,首先您必須證明那是不實的指控,如果有證據得證明,那自得可以當作他日提起誣告罪的證據

    以上供您參考。

  • 鑫見律師事務所蘇淑珍律師 TEL:06-2367352 LINE ID: annsui2013 手機號碼: 0954084052 電子信箱:annsui2013@gmail.com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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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8-08 11:19 最後編輯日期:102-08-08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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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就您所述內容,被告刑事案件中有不自證己罪之權利,因此編造事實來否認犯罪行為基本上是訴訟程序所預期的,所以才會有調查證據之必要,從而,您所謂不實指控,一般通常情形在法律上很難認為是誹謗行為,畢竟編造事實來否認犯罪行為,本質上來說其目的應該不是在於散布足以貶損他人名譽之事項,而純粹是被告防禦權之行使。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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