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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以私下和解案件.於2013年卻被對方提起毀謗

  • N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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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8-23 13:48 最後編輯日期:102-08-23 13:56
  • 文章人氣:945
  • 個人積分:8
  • Dear Sir

    目前案件:

    2008年發生已私下和解消費糾紛.於2013/8/20卻遭原告於警局提出毀謗

    事由:

    我於2008年底左右因為機車拋錨無法啟動

    而透過機車行的道路救援請求維修

    當時上午跟車行老闆告知

    1.請先牽車

    2.請先告知哪邊損壞+大致維修金額--->才開始維修

    結果

    下午尚未接到老闆告知損壞點

    委請與友人一同前往機車

    機車已於車架上被拆解

    老闆告知拆解原因為--->要了解損壞點

    在次告知老闆確認損壞點後.

    請來電告知損壞點+報價

    至隔天上午中間

    老闆並無任何來電告知故障問題點

    隔天上午在次主動前往車行

    老闆已主動將--> 原主供電迴路線組拆除+替換上備品+裁剪原迴路原件(因備品無此端口.故借用)

    當場有點錯愕.在老闆當場告知.已可啟動後.

    1.當場由老闆試發卻無法啟動

    2.老闆改用WD40系列接點清潔劑噴入鑰匙孔內--->試發2次啟動

    3.老闆告知.替換原主供電迴路原因是迴路有老化短路跡象

    4.因測試啟動並非一次順利.老闆告知可能尚有額外故障零件.仍須檢測

    當場繼續留車.請老闆繼續檢查修理

    當晚老闆告知可以取車

    前往現場取車.老闆告知以下零件損壞須替換

    1.主供電迴路

    2.CDI

    3.火星塞

    4.整流器

    5.繼電器

    整體連同維修費用共支付3800元.另修理時老闆拆卸機車殼.

    因技術不佳而將車殼卡損破壞.改以蝴蝶扣將車殼固定

    付款後將老闆判定之原有故障零件取回

    因心生懷疑而自己前往其他車行測試+自己使用三用電表測試

    1.主供電迴路-->老闆稱線路老化短路-->三用電表測試該線路無任何短路斷路點(目前該線路仍可正常使用)

    2.火星塞+整流器+CDI-->於其他車輛上完全正常

    3.繼電器-->於其他車輛上.有異常狀況

    故隔天前往該店與車行老闆理論.理論時告知有錄音.老闆無法完整解釋故障狀況與檢測狀況.

    但仍堅持上述零件都有損壞.於是告知老闆會將

    維修紀錄+理論過程+理論錄音

    全數上網給大眾公評.老闆也同意.並告知沒有人會理會此事件.<--此行為是今日事件的起因

    當天整理好資料後.分別委請友人上網於論壇與電子佈告欄上發布此訊息.並同步聯絡蘋果日報

    當蘋果日報收件並協助理後.老闆來電告知願意和解私下處理

    約定處理時間後.由友人陪同下前往車行

    老闆 替換回原來零件 + 退款 + 雙方簽下一式兩份和解

    (原主供電迴路因老闆之前有裁剪使用部分原件.在接回時.老闆直接纏繞回後.直接用膠布避免短路後接回.膠布上有老闆指紋)

    (機車外殼卡損破壞部分.老闆無法給予維修賠償)

    替換回後.機車恢復到無法發動狀況.在友人陪同下前往另一間車行維修

    另一間車行檢測後發現

    1.確認是繼電器故障造成

    2.火星塞有被敲擊擊扁痕跡.導致間距不夠無法放電啟動

    但因已離開上一間糾紛車行.故沒有在回去理論

    事件本已結束

    但於2013/8/21晚11時.車行附近所屬派出所來電告知.車行老闆透過友人查得當時間文章.

    車行老闆根據記憶.以及手邊留存電話.推測是我發文.要求員警協助調查.以告我毀謗

    1.目前 當時和解書可能已經 忘記放在何處

    2.當時錄音已經刪除( 手邊+當時放置於網路免費空間的)

    3.根據記憶.當時和解書並未提到要刪除網路文章.僅就消費爭議部分和解.並請蘋果勿報導

    4.員警要求我前往派出所說明.奇特的是.可能車行老闆為避免誣告.故並未告知員警我的姓名?

      員警在電話中要求我告知姓名

     

    以上為事件以及事件發生經過

    還請提供建議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