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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事件上法院相關問題

  • bevis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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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0-12-09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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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火災糾紛須上法院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律師
    以下是火災過程說明
    那家我家人都在二樓吃飯,
    鄰居說我家有白煙,
    後來火就慢慢燒起來,
    最後燒到隔壁鐵皮違建
    當時消防隊說火是我家引起,快起和解不然會被判刑,
    這樣的消防人員是否客觀?
    後來請消防局鑑定火災原因,
    鑑定人員也是愛理不理,
    就從電氣然去看,
    也不想說可不可能是人為,
    因對方多次想要買我家,
    因可做為宗教賺錢的地方,
    且對方要災張說是人為引起的火災
    我方有人證、物證的不在場證明,
    代表對方要把事情搞大,
    民事刑事
    要求我方付巨額賠償金~~
    所以公務人員是否客觀~~這裡就看的出來~~
    後來請地方人事調節,
    因對方的選票較多,
    調解人士偏坦對方故做罷,
    對方要求150萬,
    鐵皮屋加上一些東西要150萬,
    跟混泥土一樣貴了~~真的是獅子大開口~~
    後來去調節委員會二次,
    也是一面倒,
    我猜是有人去講吧!
    最後對方假扣押我家,
    這樣合理嗎?
    以下有幾個問題要請教各位先進~~
    1. 法院判定火災權責,是依消防隊筆錄及消防局鑑定報告及相關資料判定嗎?
    2. 被波及違建違建是否需負擔部份責任
    3. 對方實施假扣押,是否合法
    4. 我方是否能反告
    5. 兩方律師是否會串通
    6. 對方已清光現場(因是違建),若法官要判定賠償,怎麼判定
    7. 一般火災賠儐會有折舊問題嗎?若是15~20坪鋼構鐵皮屋,法官會判多少~
    8. 對方有動機想買我家房子,是否可以向法官說明對方動機~
    9. 對方要以市價六成資金買我家房子,否則不用調節,這樣的動機太明顯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