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判決能否適用罪刑相當原則上訴
- Emma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9-21 16:59
- 文章人氣:443
- 個人積分:30
-
回覆 吳易修律師 的發言內容:
刑事第二審
吳律師 您好,
非常感謝您的回覆。
目前我正在寫"刑事聲明上訴狀",上訴理由除了前面提到的"違反罪刑相當原則"之外,具體指摘原審何處違反的部分能否舉出因為別的判例,例如:102,交簡,xxxx 酒測濃度0.28mg, 判刑卻為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一日1000,(酒測濃度和我的一樣,但判刑確比我的輕);或是明確指出其他判例,酒測值是我的2~3倍,判刑卻比我的輕或相當。
請問這些理由會被法官採納嗎?
另外,請問貴所有律師專門處理酒駕案件嗎? 請問該如何聯絡? 謝謝您!
感謝您在中秋假期還撥亢回覆,祝 中秋節愉快!
- 吳易修律師 (吳易修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9-22 01:12
- 文章人氣:432
- 個人積分:434
- 律師評價:73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573號
-
對於判刑過重部分,雖然可以援引其他判決作為量刑過重之理由,但此種做法或許可能用處不大,因上級審可能會直接表示該刑度是第一審法官適法裁量之結果。
個人認為比較適當的是:指摘第一審之判決之處以重刑理由不夠充分,若曾在第一審請求給予緩刑之機會,但對於此請求,第一審並無說明不給緩刑之理由或理由不備者,均可指摘。在上訴狀上亦可請求第二審給予緩刑或較輕之判決,只是結果仍屬不定。
以上僅供參考,畢竟每位法官均有其裁量權。
新修正之醉態駕駛罪,不比以前法條有辯護之空間,因新法將酒精濃度直接入法,只要酒測到達法定數值,辯護人之辯護空間幾乎喪失,所以目前幾乎沒有專門處理酒駕案件之律師。
- 吳易修律師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9-22 09:33
- 文章人氣:417
- 個人積分:18508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量刑是法官獨立審判之權限範圍,只要其科刑尚在法條所規定法定刑範圍內,並無違法,上訴審之法院一般而言通常都不會就此撤銷原判決而進行改判,因此若案件事實並無根本之改變,要尋求改變判決結果,機率不大。但還是建議您可提出上訴試試看,畢竟機會小不代表完全沒有機會。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 Emma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9-22 19:32
- 文章人氣:449
- 個人積分:30
-
回覆 吳易修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對於判刑過重部分,雖然可以援引其他判決作為量刑過重之理由,但此種做法或許可能用處不大,因上級審 ... (恕刪)
吳律師 您好,
謝謝您的回覆。
關於您提到的"指摘第一審之判決之處以重刑理由不夠充分,若曾在第一審請求給予緩刑之機會,但對於此請求,第一審並無說明不給緩刑之理由或理由不備者,均可指摘。"我在一審時並無請求給予緩刑之機會或任何其他求情動作,故是否現在我的上訴聲明狀理由僅需寫"第一審之判決之處以重刑理由不夠充分"即可? 若需指出具體不夠充分之理由,能否請吳律師建議應從何方向下手寫? 因為我看完我的簡易判決,實在是想不出任何具體不夠充分之理由能指謫一審判決。
謝謝吳律師!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