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駕移車
- 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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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9-29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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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請問酒後移車被開酒駕罰單(但並非現行犯,而是警員到現場發現有酒味詢問後,堅持酒測得0.18才被開單),但看到網路上有寫南投有一法官判酒駕移車不算酒駕不起訴(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aug/25/today-center21.htm)
想請問:1.已提起行政訴訟,也收到裁決所的行政答辯-堅持為酒駕,那現在要再做什麼嗎?是否只有等法院的出庭通知,還是不會有出庭了呢?
2.需要再提起行政答辯或是其他的文件補充嗎?是否可以提出南投的判例請求法官同理判決嗎?
感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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