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請問 因為目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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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0-14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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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繼承人有扶養義務而惡意不扶養的話,被繼承人可以表示不讓他繼承,也就是說A子女倘若有扶養義務,卻不扶養長輩,或是生病沒有正當理由卻均不探視,則這個長輩是可以表示不讓他繼承財產的。 2、上述的表示喪失繼承權,可以使用存證信函、錄影、立遺囑等方式(將來可以提出作證據的方式都可以,越明確越好),並且建議您將該繼承人均未扶養的或是其他事證預留證據,以備將來可能發生的訴訟作準備。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來信詢問,以求詳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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