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庭財務 母親掌管了所有財務 並且將不動產計在自己名下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10-16 09:52
- 文章人氣:294
- 個人積分:52018
- 律師評價:1410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夫妻間的財產除非有另外約定,否則還是各自擁有。因此,夫將薪水交給妻,除非是贈與,否則只是寄存在配偶那邊,因此可以請求將寄託的財產返還。
2、房屋的部份,倘若所有權屬夫只是借登記在妻名下,倘若可以提出資金流向證明,或是夫妻間約定只是借名登記,不是贈與、不是妻所購買,這個部分也可以請求返還。(但是法院對於借名登記認定較嚴,需要多一點證物)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第 1/1 頁
- 1
共 2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