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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精神賠償合理金額

  • 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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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1-13 15:21 
  • 文章人氣:1148
  • 個人積分:2
  • 你好,今年6月參加朋友婚宴時,遭不明人士進入會場偷走了我的皮夾,之後也到警局報案,到今年10月份通知抓到嫌犯,目前民事賠償部份,除了所有遺失證件補辦2250元,以及原皮夾內的現金1100元,還有公司請假2天的薪資3000元,至於精神賠償及車資部分,車資4000元(新莊-新店),精神賠償費為9650,總賠償金額20000萬元整,這樣的金額是否合理?因為我也不想要太超過求償,也不知道合理性,麻煩給我點意見,謝謝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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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1-13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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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精神慰撫金僅於法律訂有明文時,始得請求,又倘若您僅為錢包遺失,恐與法未符。

    2、其他損害賠償金額,僅需附有單據,且有因果關係即可請求。然有關車資的部份達4000元,恐遭認定不具有因果關係。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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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1-13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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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0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13號
  • 您好,原則上是以你損失來作為賠償,這金額尚稱合理,因為他如果不和解,動輒也是被判個兩三個月,罰金也都六到九萬元,不如拿錢來賠你,且犯罪就是要付出代價,不是還錢就沒事了,以這角度去說服他,應該就可以了.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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