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日前看屋 想租一間舒適且環境怡人的居處 看到於新北市一處公寓 而仲介和房東都很客氣 相談甚歡後 價格開一萬四 小弟口頭答應 仲介希望小弟我付斡旋金 五千塊 小弟也給了 並打電話給家人報此消息 怎知家人不是很喜歡那邊的環境 說老媽媽住了身體會不好畢竟太潮濕 於是小弟想拿回斡旋金 怎知房東和仲介都說不能退 請問專業人士 小弟 沒有看過要約書 也沒在契約上簽字 這錢就被當斡旋金就這樣吃掉了 不是買房才要斡旋嗎 租屋也要斡旋?? 這錢我還能拿得回來嗎 還逼著小弟隔天就要簽字
回覆 Alan 的發言內容:
房仲租屋本來就會要斡旋金,只是多在出租人方。
本案是否要付,必須看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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