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朋友詐騙遊說 投資了一筆錢到一家公司
簽下本票合約的是公司經理
過程中全由這位朋友經手處理 完全沒有見過這位簽本票的人
如此這家公司與經理人已經因為違反銀行法被起訴
我也成了錢討不回來的關係人(受害者之一)
遊說人至今仍以 也是受害人之一逃避賠償責任
如今我除了用刑附民要求簽本票的人以及遊說人須賠償我的損失外
我還能夠用什麼方式保障我的權益?
並要求遊說人負責?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若對方已被起訴,則您應趕快提起民事附帶刑事訴訟,而遊說者的部分,也需視其是否亦屬共犯而被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如果遊說人是投資公司的業務 那應該同時會違反銀行法 這部分你可以先確定看看對方是否有一同被偵辦 一般來說銀行法違法吸金的案件 都是會先偵辦公司主要負責的幾個人 下一波就偵辦相關拉業務人員 你也可以主動提出相關刑事告訴 2.如果是單純投資 是否一定會成立詐欺 這可能很有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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