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糾紛,客戶事後拒給付追加貨款

- shes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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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2-14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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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況:
我爸為進口紅酒代理商,部分業務為提供婚宴用酒。
日前某議員席開數百桌,原本商定酒類 1200 支,宴席未完就有賓客反應酒類不足,現場追加多訂 600 支,我方人員回倉庫載送過來後也依慣例請主人方簽收訂單後才幫忙現場人員開罐斟酒等服務。但是現在要去收貨款卻發生對方堅稱最初只訂了 1200 支,拒付追加 600 支的糾紛,認為是我方自作主張故意超賣。
處理:
我爸爸人很老實,說是做生意以和為貴,但是數次上門都被該議員的太太及秘書以這個理由拒付,我則認為誠意到一個地步就應該依法解決,請問這樣的狀況應該從何處開始著手,希望版上先進能提供寶貴的建議,感激。

- shes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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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2-14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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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 這部分是確定雙方合意,因為當下已經問過議員是否需要追加,貨到之後也請主人方簽收過訂單,這部分證據都有收集。
2. 應該是張律師 3. 所提之默視變更,因為我們的交易本就沒有明文契約形式,而是有訂貨單及簽名收貨,以交易來講「可能是」足夠的證據。
4. 該議員以暗示婚宴上各家廠商吞下虧損部分(似乎餐飲與飲料都和我們有相同遭遇),暗示我們應該當作是贊助,但是以比例來講,1/3 的虧損太高,還有事前要求的服務人力也占了一部份,我們無法接受這種事後強迫贊助,似乎幾乎只能循法律途徑解決,也希望各家虧損廠商一起聯合提出證據,如果走到興訟地步,也希望找到相關領域的律師,不知道這樣的勝算有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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