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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養糾紛

  • 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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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2-30 13:58 
  • 文章人氣: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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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前因為收養了一隻狗 也跟送養人簽了送養合約書,但日前狗狗走失我沒有依照合約書上的條文在12小時內通知他!被送養人發現,請問這樣他如果告我會成立嘛?罰則又是什麼?謝謝
  • 戴家旭 (戴家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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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2-30 14:23 
  • 文章人氣:324
  • 個人積分:742
  • 律師評價:18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631號
  • 阿光您好,須視您合約書之內容而定。倘若未加以規定,送養狗狗應該是主要契約義務,遺失狗狗後通知是從契約義務,應該不能構成解除契約事由。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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