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我手上有對方的本票 支票 借據 但最後並沒有借貸關係 我是否 還是能拿此 資料 跟對方拿錢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向對方請求,但對方可能會提出借貸不成立之抗辯,此部分即屬訴訟上攻防之重點,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本票部分可以聲請本票裁定,之後馬上可以強制執行,其他部分可以發支付命令,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票可申請裁定,確定後可強制執行。支票及借據可申請支付命令。惟,進入訴訟後,對方可能會主張無實質借貸關係及無交付相關資金等抗辯。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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