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配偶不願意來台灣
- 高雄張景堯 (高雄張景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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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2-10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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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看起來應該是在大陸登記 如果有必要可能還是需要透過法院判決離婚 2.如果透過司法程序 訴訟文書都需要送達 兩岸人民也可能透過海基會跟海協會轉送文書 3.如果沒有解決婚姻關係 因為對方屬於合法繼承人 確實將來會有爭遺產的相關問題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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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嘉志 (戴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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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4-18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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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 如果您哥哥在大陸有辦理結婚登記,該婚姻關係在大陸就是有效之婚姻。
2 按照大陸之婚姻法規定,對方不太可能單方面在大陸辦理離婚,但也有例外情況存在。
3 關於小孩的問題,如果訴請法院離婚,可申請法院鑑定確定親子關係是否存在。如果小孩的確是您哥哥的,日後存在跨海來臺繼承遺產之可能。
4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提供完整資料與訊息,mail至郵箱:b88401223@gmail.com 或致電:0958589251,與我討論詳談,為您提供更為完善之法律服務。
- 本人對於國內外訴訟與非訟業務皆有豐富經驗。並對於兩岸法律事務,包括婚姻家事事件與貿易投資等案件之處理深具心得。期待有機會為您提供專業的意見與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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