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網路色情及違法性交易 > 請問關於緩刑問題

請問關於緩刑問題

  • edw119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2-11 18:40 
  • 文章人氣:789
  • 個人積分:4
  • 您好

    約14年前再網路曾有貼出不雅照 (當年約19歲)

    最後是被檢察官緩刑兩年並要捐款2萬元

    兩萬元捐款在時間內已經捐畢繳回收據給檢察官

    並多年都無任何犯罪紀錄

    最近想要報考計程車

    聽說他有些前科不行考照

    不知道我這樣可以嗎?

  • 高雄張景堯 (高雄張景堯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2-11 21:44 
  • 文章人氣:296
  • 個人積分:7918
  • 律師評價:1214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263號
  •  1. 這部分可以參考汽車運輸管理規則93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申辦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登記:
      一、曾犯故意殺人搶劫搶奪強盜恐嚇取財、擄人勒贖或刑法第
          一百八十四條、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二十九
          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七條、槍砲彈
          藥刀械管制條例、懲治走私條例或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經判決
          罪刑確定者,或曾依檢肅流氓條例裁定應為交付感訓確定者。
      二、曾犯傷害妨害自由、公共危險,或刑法第二百三十條至第二百三
          十五條各罪之一,經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
      三、曾犯前二款以外其他刑事案件之罪(不包括違反舊票據法者)經判
          決確定,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受有期徒刑之執行完畢,或受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一部之執行
              而經赦免後,未滿五年者。
        (二)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尚未執行,或行刑權時效消滅後未滿
              五年者。
        (三)受刑人在假釋中者。
      四、最近三年內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一條第三項、第六十
          條第一項各款及第六十八條第二項前段所列之違規行為者。
      五、最近五年內曾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者。
      六、最近三年內曾由計程車乘客提出申訴檢舉,並經公路監理或警察機
    


    2,所以如果你已經緩刑期滿  應該是沒有這部分疑慮
  • 高雄張景堯律師 正笙法律事務所 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2-12 17:04 
  • 文章人氣:272
  • 個人積分:104498
  • 律師評價:2471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的緩刑期滿,似可考照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