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師辦理拋棄繼承漏報孫子的拋棄繼承
- 淑芬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2-11 19:37
- 文章人氣:922
- 個人積分:2
-
我的母親於民國92年過世,當時委由律師辦理家族所有拋棄繼承(不是限定繼承,沒有財產只有債務),在一段時間後才發現律師漏了辦理小孩(應該是第二順位孫子輩)的拋棄繼承,當時該律師承認錯誤,並簽立契約同意日後產生相關債務均由該律師負責。當時孫子們都小,現在逐漸滿20歲了。問題1:是否契約須有效期間是15年?15年後是否要重新簽屬?問題2:若律師發生不幸了或無能力在日後債務處理,例如沒有財產等,那這些孫子們是否就會莫名承受債務?問題3:拋棄繼承漏辦理,是律師的職業疏忽,是否項醫療糾紛一樣有保護消費者的法律或扶助方式?問題4:是否可以要求律師一次解決所有債務問題?但因不了解母親的債務與是否其他債權人,目前暫時無被請求償還債務。問題5:我要如何保護我的小孩不受這些因為業務疏忽造成的傷害?
感謝您的回應
- 高雄張景堯 (高雄張景堯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2-11 23:02
- 文章人氣:375
- 個人積分:7918
- 律師評價:1214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263號
-
1.如果辦理的律師確實有承認疏失 這部分也是需要等你們親屬被債權人請求時 對律師的請求權才會開始計算時間 所以應該沒有換約的必要 2. 建議還是等債權人出面主張權利 再考慮應該如何處理相關問題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 高雄張景堯律師 正笙法律事務所 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第 1/1 頁
- 1
共 2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