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所有權狀為公園預定地

- 張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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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2-18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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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買的一個房子,原屋主鄭小姐告知只有一張土地所有權狀389,買賣完成後代書告知土地坐落在兩個地段(389 與 389-1),所以變成了兩張土地所有權狀,但之後發現其中389-1土地為公園預定地而不是住宅用地,代書之後有去了解情況(打電話至1999詢問),告知這是當初新北市政府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將舊手繪地籍圖改為電腦測繪地籍圖,因誤差關係導致部分房屋坐落在公園預定地上,目前此案正在審議中,無法得知什麼時候能夠結案。 此案我們有些問題想請教律師: 1. 在買賣過程中原屋主鄭小姐尚未告知有此情況(鄭小姐告知她知道有此問題,但她覺得那是政府的問題,日後依定會更改為住宅用地,故無告知買方),是否造成詐欺呢?? 2. 因為沒有人可以保證此地段可以更改為住宅用地,是否可以跟原屋主進行索賠(索賠金額為多少為合理) 呢?? 3. 此地段(389-1公園預定地約有2.8坪),此部分當初是用住宅用地做買賣(一坪30.4萬元),那現在為該地段為公園預定地,是否可以要求原屋主退此部分的金額呢?? 4. 如果原屋主不肯處理,那日後此地段真的變成的公園預預定地,我們損失多少呢??政府是否會支付改地段的土地買賣費用給我們呢 ?? 以上問題還請幫忙協助處理!謝謝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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