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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遺產分配

  • T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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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2-18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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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我的親生母親和叔叔登記結婚,叔叔因病過世,叔叔的遺產將會如何分配?

    1.叔叔尚有8個兄弟姊妹

    2.我是否可分配到(姓氏未跟隨叔叔,依然是親生父親的姓氏)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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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2-18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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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8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您若未讓叔叔收養,則您沒有叔叔的繼承權,您只能繼承生父的遺產。叔叔若沒有子女且父母已先過世,則由配偶(您母親)繼承二分之一,另二分之一由8個兄弟姐妹均分。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T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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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2-18 11:21 最後編輯日期:103-02-18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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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請問媽媽已和叔叔登記結婚,我這樣算是叔叔的繼女嗎?這樣依然沒有繼承權嗎?

    另外,配偶和兄弟姐妹的分配是 配偶3分之2、兄弟姐妹3分之1(印象念保險的時候是這樣寫的)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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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2-18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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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78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除非您叔叔對您有認養,否則您並非屬於您叔叔的繼承人,另本件您母親的應繼分依民法第1144條規定,為遺產二分之一,另您母親也可以先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以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李佩珊 (李佩珊律師(李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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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2-18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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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013號
  • 您母親與叔叔登記結婚,在法律上您母親的地位是配偶,在叔叔未依法收養您的情況下,您與叔叔間僅係直系姻親的關係,在法律上您非叔叔的直系血親卑親屬,因此您無繼承權。

    而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除配偶外,繼承人順序如下:

    直系血親卑親屬 父母 兄弟姊妹 祖父母

    因此除非叔叔的爸媽,也就是您的阿公、阿嬤已經過世了,不然是輪不到叔叔的兄弟姊妹來繼承,此情況請您特別注意。倘若阿公、阿嬤已經過世,確實係由您母親與其餘兄弟姊妹一起繼承,惟在此情況下,您母親可先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後,在就剩餘遺產在與其餘兄弟姊妹一起繼承,然依民法第1144條第2款規定,遺產部分您母親的應繼份為1/2,剩餘1/2由其餘兄弟姊妹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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