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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家旭 (戴家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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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3-12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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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18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63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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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豆您好,
1. 阿伯未在本票上簽名,收到本票裁定後可提抗告或確認本票債權不存之訴,可免責。
3. 除非你們是保證人,要負擔責任要等阿伯去世後,如果你們是繼承人,才有可能。但也可拋棄繼承免責。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戴律師敬上若此回答對您有幫助,尚請您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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