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樣到底算不算詐欺?

- carl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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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3-16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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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邀約我入股,口頭說年獲利很高,本人匯款100萬到甲方私人帳戶,甲方未說明是將錢投資到何處,沒有簽任何契約,也未拿到任何股份證明。詢問後,甲方說他是把錢放到他和別人合夥的某公司,該公司我佔股份1/10。因急需用錢想要拿回部分,甲方告知殘值剩30%,如果要拿回錢,甲方願以30萬承接,要不然自己去搬冷氣、設備。
想要請問,
1.沒有股權證明,僅有LINE對話紀錄,法律上屬於股東嗎?能請他拿出詳細的帳冊嗎?
2.若不是股東,是屬於哪種關係?甲方是否算不當得利?還是詐欺?(若他說該筆款項是我還他錢怎麼辦?)
3.有辦法要回錢嗎?
4.如果由對話紀錄認定我是投資關係,真的要請會計師計算殘值,因他可能已把某些款項挪做他用,或常將另一處的發票報到該公司,造成公司殘值降低,是不是背信?我該如何主張我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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