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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a 104-08-11 20:44

各位律師好,我們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最近公司談了一個合約合約主要內容是我們公司要以法人身份利用專利權技術入股50%,其他股東以現金出資50%共同成立新公司,我現在的問題是:

1.技術入股一定只能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嗎?有限公司不行嗎?

2.技術入股有出資比例的限制嗎?我們以50%入股可行嗎?

3.我們以專利入股的金額一定要透過鑑價公司鑑價嗎?不能以合約上載明的金額,或是股東會或董事會的決議通過嗎?

先謝謝各位律師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依公司法之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得以所需技術抵充資金,有限公司則無此規定.

二.抵充之數額應經董事會同意,但未有出資比例之限制.

三.以專利入股的金額,透過鑑價公司鑑價較具有一客體之價格為憑,當然也可以以合約上載明的金額,但需經董事會的決議通過.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os 104-08-10 00:59

朋友A.B等2名,於104年05月出資欲成立保全公司,並邀我以技術股入股擔任經營管理者,並於104年05月20日簽約租好辦公室用地,2位出資金主授權我開始進行各項事務,包括人員聘雇,辦公室用品採購,營業執照申請等等,但是所約定好5月底第一期資金新台幣50萬元遲未入帳,出資者A以其家有喪事為由拖延2-3星期,接續以各種資金調度臨遇狀況為由未將資金轉入,然本人每日傳簡訊與打電話催促,從06月01日公司開始先期準備作業,但是出資者A、B(A.B為好友關係)至今都未見資金轉帳入,剛開始都會接電話然後都說再3.5天一定將資金入帳,而如今卻避不見面不聞不理,問A表示還是要繼續做並沒有說要停止,然公司員工3名其薪資均未支付,本人原本談定自6月份起,有8處大樓將重訂合約改由本公司服務,現因公司執照缺少資金而停擺,上開種種損失皆因出資者未將資金拿出,並刻意隱瞞欺騙,請問我是否可以提民事賠償告訴,該怎麼提?打贏官司求償機會高嗎?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0 08: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依約請求相關權益,但是必須審閱相關契約

2、建議應該備妥契約書,尋求正式諮詢,以判斷如何追究對方之民刑事責任

張衞航 (張律師) 104-08-10 09:02

您好!

建議您整理您與A、B二人之間正式簽訂之合約,討論權利義務、催款等合作事項相關之電子郵件簡訊、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等,請律師審閱並討論,才能研判提告方向,並避免提告內容失準,謝謝。

你好:

合夥契約已經成立,你可以請訴請求給付出資額。 你代墊之費用可依民法第678條第1項規定請求償還。 建議你先聲請調解調解不成再訴訟主張。
阿原 104-08-01 17:39

104年1月小額入股投資了一間店 但於104年4月提出退股要求

對方於LINE的語音上說6月資金到位才能退費 當時我答應6月才處理

到了6月再次詢問卻又說資金尚未到位要等到12月 一拖再拖

現在8月了 他們決定將店定讓出去 並說有錢才會還給我

請問這是否是背信詐欺 我該怎麼做對我才是有利的

 

備註:3月時有更改合約內容 需要重新簽署

       對方在LINE上說未簽署者將辦理退股 請問這是否具有效力呢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柯會計師對於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 請先確認您是一般的合夥或是隱名合夥法律關係會有所不同。
除非對方自始即無成立合夥之意思亦未經營共同事業,否則合夥退股尚不構成刑法第339條之詐欺罪。
再者,對方若為合夥事務之執行人,有背信侵占之情形當然會構成犯罪,但就您的情形而言,可能會涉及合夥事務尚未了結之問題,要構成背信侵占會有困難。
您可依民法第689條規定結算合夥事務並請求返還合夥出資。
片面更改合夥契約內容不會發生效力。
建議您攜帶完整資料尋求律師協助,以免權益受損。
流心雨 104-07-01 08:58

你好:

因公司二星期內即將被收售,名字跟統一編號會改變,照勞基法規格有權可以拿到遺散費和非自願離職書,但公司自行決定要把員工的遺散費入股到新公司。

我想請問:

1.存證信函要如何填寫我要拿遺散費與非自願離職書?

2.收件者是公司的負責人還是寫總經理(總經理是被聘請的)。

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主張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七條規定,雇主應依規定發給資遣費。

2、收件人應為公司負責人。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流心雨 104-07-01 11:37

回覆 林裕智律師 的發言內容:

謝謝林律師的回覆,那我寫存證信函如下這樣可以嗎?

公司名XXX因即將解散,本人XXX依照勞動基準法第十七條規定雇主應依規定發給資遺費與非自願離職書。

 

另外請教未經員工同意而把遺散費拿去新公司入股,是否有涉及偽造文書侵占罪。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存證信函將您所欲表達之文意擬入即可,公司若未經員工同意即挪用資遣費,則會有刑事上相關之刑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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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 104-04-29 10:58

您好,

有一起網路臉書粉絲團經營權歸誰擁有的問題想請教律師

臉書粉絲團一開始由另外兩人於2011年建立,並配合實體店面經營,粉絲團人數兩千多人,之後敝人於去年入股店面經營權,股東含我共三人,同時我負擔起網路經營責任,粉絲團人數增加至八百多人,網路業績明顯成長70%,同時帶動店面業績.

如今,敝人於5/1起退出店面經營權,由A女單獨承租經營,請問這樣臉書粉絲團也是由A女單獨享有嗎? 若敝人也想爭取此粉絲團可以提出何者有效法律條例呢? 謝謝律師回答

註:店面名字未註冊商標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9 11: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此部分屬於民事合夥關係之約定,必須看雙方的約定內容為何來判斷,又有關於網頁經營的部分,有一點該可以判斷,倘若相關商品仍由實體店面負責出貨,相關帳冊均由實體店面處理,則本文認為兩者是一體的,在網路無法單獨經營的情況下,您已經退出實體店面的經營,網頁經營權也難以支撐。

CHANG 104-04-29 11:42

您好曹律師

謝謝您的親切回答!!

但是仍有一個問題想請教您,我們合夥前並無簽任何文字契約,是否就不成立了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合夥並不以訂定書面契約為要,但由於您們未訂有契約,所以將來可能會有舉證上之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羅奇 104-03-17 17:22

各位律師好,本人的弟弟,少不經事沒什麼社會經驗。於一年多於友人所開設之餐廳工作。其間該餐廳之實際負責人,以免出錢,出人頭為由邀本人弟弟「入股」,要求他擔任店面租借合約中的連帶保證人。一年多過去,本人弟弟與其實際負責人之間有問題,該實際負責人便拖欠薪資達三十幾萬後避不見面,弟弟一狀告上勞動相關部會,調解會亦不出席。爾後,弟弟便收到房東寄發之存證信函,指房租未繳向合約中戴明連帶保證人的弟弟催繳。而該負責人亦不出面。想請教律師,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有何應對方式?或是解決之道?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7 18: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有關於連帶保證責任的部分,除非當時後輩詐欺脅迫等,否則就是有效。

2、有關於積欠薪資的部份,因為有投資入股,因此是否屬於勞資糾紛,仍然有爭議,是否有相關事證可以提供判斷?

3、就您所述的情形,相關的法律關係比較複雜,建議由您的胞弟備妥相關事證之後,尋求正式諮詢為佳。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張小姐 104-01-07 09:51

你好: 請問我9/18借現金50萬給某公司,開立月息4%的票據給我,其中己延票3次,共得利息6萬。 目前我手上持有11/18的50萬無抬頭票據,此公司己於11/1跳票銀行拒往,目前也積欠多項費用。 己得知有一債權人己在11/5向法院執行假扣押,此公司目前有新股東入股,但釋出條件為換票到104/05/01,若要現金需對折。 想請問,在債權會議上,其他債權人都默許這個方式(他們是非法租賃利息月息/半月息高達9%~10%),那我是一般民間利息,有什麼方法可以保障我的權益?

就有關您所陳述債務問題,歡迎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我等將循法律實務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梁維珊 (妮可律師) 104-01-07 10:00

您好:如果您有保留借據支票,建議您就此部分對該公司聲請核發支付命令(但對方一旦聲明異議就沒輒了),如果您是持本票,建議您對該公司聲請核發本票裁定

建議您,以後要借款時,務必請借款方提供擔保物或保人,避免類似被倒債狀況之發生。

以上,如有進一步需要,歡迎連絡。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7 2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聲請支付命令或直接提起訴訟請求返還款項。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張小姐 104-01-07 09:17

你好: 請問我9/18借現金50萬給某公司,開立月息4%的票據給我,其中己延票3次,共得利息6萬。 目前我手上持有11/18的50萬無抬頭票據,此公司己於11/1跳票銀行拒往,目前也積欠多項費用。 己得知有一債權人己在11/5向法院執行假扣押,此公司目前有新股東入股,但釋出條件為換票到104/05/01,若要現金需對折。 想請問,在債權會議上,其他債權人都默許這個方式(他們是非法租賃利息月息/半月息高達9%~10%),那我是一般民間利息,有什麼方法可以保障我的權益?

如不是已經聲請破產,或清算,可不同意,逕為起訴或聲請支付命令,再為執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lkk 103-11-21 18:25

這是我朋友的悲慘故事,她是故事中的B    有一間公司,登記為獨資公司,但私下為合夥關係,有股東AB兩人。    A於經濟部工商登記為獨資負責人,出資5趴,但僅掛名,不參與實際運作。    B負責業務,出資95趴。    公司因為前幾年虧錢,需要資金周轉,於是B讓C入股25趴,所以合夥關係變成ABC三人。    C的入股條件是要管帳,所以入股後便拿走所有帳冊及銀行存摺,加上A不管事,而B長久在大陸出差無暇顧及內部,台灣公司僅剩C一人,然後C便以公司虧損需要借錢為由,向外借取高利貸款,使公司帳面毫無獲利盈餘,而A身為負責人,因個性非常怕事,懼怕C的黑道勢力,不敢出面要求C交出帳冊及銀行存摺。    就這樣幾年過去,A與B,皆未領到任何薪水(因為B與一些大客戶簽有履約保證,需要C給錢付貨款訂貨,不然A與B將受連帶責任,也因此一再隱忍C的惡劣行為)。    最後B出面與C交涉,C惱羞成怒,竟拒絕再由公司帳面給付任何貨款,並說等他拿走最後一筆百萬的應收帳款後,就要讓公司倒閉,讓債務由AB兩人承擔。    AB無奈,B甚至病倒,找我出面,我原先拒絕,但是有次看到B生病沒錢,還撿了路邊一隻垂死的小貓,花錢送去醫院治療,我心一橫,決定幫她。    A先將負責人名字過到我名下,由我代為行使他的權利『這點未知會C,用意是趕快以負責人身份,去作廢原有公司帳戶,攔截即將撥入的應收帳款,用以支付貨款,讓公司正常運作,我知道這樣將有適法性爭議,因為AB並未知會C』。    接下來呢?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讓我自己成為合法負責人呢?由AB召開股東會,請C到場,兩票對一票推舉我成為負責人,我負責人身分就確定合法了嗎?    然後我知道我會用負責人身分,命令C交出帳冊,然後詳查C的侵占行為,但我要如何透過訴訟,讓C退出合夥人?可以請律師侵占官司,以民法688條之『正當理由』,因為C對於合夥全體有不法侵害之行為,開除C的合夥人身分嗎?懇請各位先進解惑,不勝感激之至!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柯會計師對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公司的概念與合夥關係並不相同,而c取得部分,有無取得公司股權,也是需釐清之處,才能進一步判斷如何進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1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C有侵占公司財產或為自己之利益使公司受有損害之犯罪行為,A或B均可蒐集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對其提出刑事背信侵占等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lkk 103-11-21 14:45

這是我朋友的悲慘故事,她是故事中的B    有一間公司,登記為獨資公司,但私下為合夥關係,有股東AB兩人。    A於經濟部工商登記為獨資負責人,出資5趴,但僅掛名,不參與實際運作。    B負責業務,出資95趴。    公司因為前幾年虧錢,需要資金周轉,於是B讓C入股25趴,所以合夥關係變成ABC三人。    C的入股條件是要管帳,所以入股後便拿走所有帳冊及銀行存摺,加上A不管事,而B長久在大陸出差無暇顧及內部,台灣公司僅剩C一人,然後C便以公司虧損需要借錢為由,向外借取高利貸款,使公司帳面毫無獲利盈餘,而A身為負責人,因個性非常怕事,懼怕C的黑道勢力,不敢出面要求C交出帳冊及銀行存摺。    就這樣幾年過去,A與B,皆未領到任何薪水(因為B與一些大客戶簽有履約保證,需要C給錢付貨款訂貨,不然A與B將受連帶責任,也因此一再隱忍C的惡劣行為)。    最後B出面與C交涉,C惱羞成怒,竟拒絕再由公司帳面給付任何貨款,並說等他拿走最後一筆百萬的應收帳款後,就要讓公司倒閉,讓債務由AB兩人承擔。    AB無奈,B甚至病倒,找我出面,我原先拒絕,但是有次看到B生病沒錢,還撿了路邊一隻垂死的小貓,花錢送去醫院治療,我心一橫,決定幫她。    A先將負責人名字過到我名下,由我代為行使他的權利『這點未知會C,用意是趕快以負責人身份,去作廢原有公司帳戶,攔截即將撥入的應收帳款,用以支付貨款,讓公司正常運作,我知道這樣將有適法性爭議,因為AB並未知會C』。    接下來呢?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讓我自己成為合法負責人呢?由AB召開股東會,請C到場,兩票對一票推舉我成為負責人,我負責人身分就確定合法了嗎?    然後我知道我會用負責人身分,命令C交出帳冊,然後詳查C的侵占行為,但我要如何透過訴訟,讓C退出合夥人?可以請律師侵占官司,以民法688條之『正當理由』,因為C對於合夥全體有不法侵害之行為,開除C的合夥人身分嗎?懇請各位先進解惑,不勝感激之至!

lkk 103-11-21 14:38

這是我朋友的悲慘故事,她是故事中的B    有一間公司,登記為獨資公司,但私下為合夥關係,有股東AB兩人。    A於經濟部工商登記為獨資負責人,出資5趴,但僅掛名,不參與實際運作。    B負責業務,出資95趴。    公司因為前幾年虧錢,需要資金周轉,於是B讓C入股25趴,所以合夥關係變成ABC三人。    C的入股條件是要管帳,所以入股後便拿走所有帳冊及銀行存摺,加上A不管事,而B長久在大陸出差無暇顧及內部,台灣公司僅剩C一人,然後C便以公司虧損需要借錢為由,向外借取高利貸款,使公司帳面毫無獲利盈餘,而A身為負責人,因個性非常怕事,懼怕C的黑道勢力,不敢出面要求C交出帳冊及銀行存摺。    就這樣幾年過去,A與B,皆未領到任何薪水(因為B與一些大客戶簽有履約保證,需要C給錢付貨款訂貨,不然A與B將受連帶責任,也因此一再隱忍C的惡劣行為)。    最後B出面與C交涉,C惱羞成怒,竟拒絕再由公司帳面給付任何貨款,並說等他拿走最後一筆百萬的應收帳款後,就要讓公司倒閉,讓債務由AB兩人承擔。    AB無奈,B甚至病倒,找我出面,我原先拒絕,但是有次看到B生病沒錢,還撿了路邊一隻垂死的小貓,花錢送去醫院治療,我心一橫,決定幫她。    A先將負責人名字過到我名下,由我代為行使他的權利『這點未知會C,用意是趕快以負責人身份,去作廢原有公司帳戶,攔截即將撥入的應收帳款,用以支付貨款,讓公司正常運作,我知道這樣將有適法性爭議,因為AB並未知會C』。    接下來呢?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讓我自己成為合法負責人呢?由AB召開股東會,請C到場,兩票對一票推舉我成為負責人,我負責人身分就確定合法了嗎?    然後我知道我會用負責人身分,命令C交出帳冊,然後詳查C的侵占行為,但我要如何透過訴訟,讓C退出合夥人?可以請律師侵占官司,以民法688條之『正當理由』,因為C對於合夥全體有不法侵害之行為,開除C的合夥人身分嗎?懇請各位先進解惑,不勝感激之至!

阿瑋 103-11-20 14:06

詢問有人想開公司找我入股~想請問這要如何判定真假?因為怕是詐騙

如果要保障自身權益我該如何做?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律師又具有律師/會計師─ ─雙證照師身分。柯律師/柯會計師,對於民事刑事,各類法案以及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賴的專業律師與會計師。歡迎您提供更詳實資料來諮詢,讓柯律師/柯會計師,為您做最佳的規劃,爭取最大的權益。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jessica 103-10-28 18:40

我想詢問是否有人跟我一樣的情形 如果有 可以與我聯絡嗎??我們可以互相幫助 也可以分擔律師費用

3月多朋友介紹他的長輩給我認識,長輩本身有在投資(房地產健身房、酒店 飲料店…等),他也教我們投資的方法 然而長輩表示她目前正在投資健身房邀我跟我朋友一起入股健身房投資,每個月有紅利足夠繳交信用貸款利息還有剩,不必擔心利息的壓力,過沒幾天長輩找了遠東行員為我辦理信貸(當時我並非很有意願 做投資)長輩表示只是試算信貸 也不保證能貸的下來(我本身就有助貸) 於是繳交了資料 等待過程中我有向我朋友表示我不想投資 我朋友也答應我不用投資投資就好 但長輩打電話來表示這樣我會害他(長輩)跟我朋友無法拿回那些錢 我又不想害我朋友 想說朋友的長輩應該不會害我 於是就硬著頭皮投資了  過沒多久長輩與銀行行員就連絡我簽名(當下我並不知道簽了名就是對保 因為有辦理存摺我一直以為是領取存摺) 之後拿到存摺與印章(長輩刻的)後就被長輩全部拿走表示投資需要用到 連4月簽的合約書也沒還我(表示因時間急促 還沒蓋大小章 他回公司代完之後拿給我)但一直拖我表示我身上沒存摺本我不知道錢匯進來了沒我很沒安全感 一直要求還我直到5月才拿存摺跟印章給我朋友拿來還我 但表示合約還在處裡還沒好 拿到本子後發現本子的錢都被領完了(被長輩領完了)但他也一次匯了三個月的紅利進來當下並沒有想太多直到第四個月紅利沒有匯進來(我自己先拿自己的錢墊信貸) 打電話催繳一催再催一樣無動於衷 當下我開始覺得奇怪 我就開始想要回我的合約 長輩一下說太忙了過幾天 一下說不見了一拖再拖 (直到最近10月初才拿到) 第五個月一推再推在我電話狂打催促下她匯了一個月的紅利(詢問不是應該要兩個月嗎 長輩很理所當然的表示就沒錢壓 一推工程在動(但並非我們投資的工程)我身上錢不夠) 但離我們當初講好的匯款日期延了8天影響了我信貸的信用 第六個月 依然未給予紅利打電話給他還罵我說我一直打電話給他影響到他做生意他不是整天吃飽閒著接我電話就好 有時甚至不接電話要不然就說手機不見 在地下室理由一推 要不然就理所當然的阿就是沒錢壓要去借錢壓也要看人家要不要借我 我真的對他沒有辦法了 請問有人跟我一樣的嗎??我們是否可以互相幫忙 請留下E-MAIL我會跟你們聯絡 請問有人認識Betty的嗎??還是Betty你有看到請連絡我好嗎??我需要你的幫忙??我們也可以一起幫助更多的人 拜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8 2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對方當初欺騙您之證據,如合約簡訊電子郵件資料等,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背信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Rock 103-09-10 00:55

律師你好一個朋友在做外匯, 有國外銀行可以放"銅仔錢"他放50萬美金在那邊, 並開放給朋友入股1萬美金以下放半年,年利率8%,一年 年利率10%,超過兩萬美金,年利率 12%,102年六月就已經有兩筆各5000美金,放在那邊八月,在增加到全部三萬美金(對方之前也都有開本票, 所以比較不擔心錢沒拿回)在對方拿回之前兩筆5000美金本票並開立新的8/20開始三萬美金寄放在那邊生利息, 當下的對話錄音如下 (以下為台語對話, 已經盡量翻成國語)對方: 今天8/20 (102) 因為國際轉帳 要到月底, 所以8/31 你要放幾年? 先一年?       我:好      對方:還是最少先兩年 還是期間你如果需要,你原則上先兩年,你若第一年若臨時需要, 提前跟我講就好,所以是104年,你就盡量這筆錢不要用到,這筆錢是在生利息的,之前兩筆門檻比較低,到8/30前,一個是6/30, 另一筆....ㄟ, 差不多一樣時間,所以到時候8/30, 這兩筆的獲利會先算完先給你,這邊先算給你,後面的(利息)就是一年一年領
(如有需要錄音檔,我可以E-mail提供)對話中明顯有口頭承諾第一年需要用到可以先拿回來如其口頭承諾,今年三月我已經提前跟他說第一年要先拿回來對方開始鬼扯說合約是簽兩年, 你如果毀約要付國外銀行大筆違約金而且是跟他的50萬美金統包在一起的大筆違約金(在簽約前根本沒有這樣說過, 而且根本不合理, 他自己放多少錢關我甚麼事, 而且有其他朋友也有放錢在他那邊生利息每個人的入帳時間跟完成時間都不同, 根本不可能是一整個統包)
還好當初有錄影錄音, 看了貴網站的一些爬文, 知道有口頭承諾這樣的錄音錄影檔可以對我現在要回錢有幫助嗎?請問對方這樣是算背信?還是詐欺還是. . .我可以有甚麼樣的法律途徑拿回錢? 或是申請假扣押?對於這樣沒有誠信的傢伙, 已經不放心把錢放在那邊麻煩協助, 謝謝!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0 10:13

 

以以前偵辦案件的經驗,研判很高的可能性是詐騙的手法因為利息不合理,

又扯到國外的部分,我想都是個藉口。

又有可能違反銀行法等相關法規的可能性。

這個部分可能要請調查局報請檢察官指揮,要監聽或調取資金流向等方式才能完整的釐清案情。

我想應該還會有其他的被害人,持續有吸金的行為。

高屏地區若有疑問,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還有一個簡單的可能性就是他騙你的錢,其他的都只是藉口而已。

Rock 103-09-10 16:26
回覆 Rock 的發言內容:
謝謝您的回覆, 但我的問題不是銀行法規和利息何不合理的部份, 姑且先當成"跟會" (那個是以前高中團契的學長, 也有其他學弟妹放在他那邊, 我估計這些錢是當成他的籌碼去操作外匯 - 他目前的主要賺錢途徑) 關於錄音的口頭承諾一年我就可以先拿回, 跟本票, 我應該怎麼做, 讓他可以依據承諾一年奉還本金跟利息.

 

小宇 103-08-07 11:13

律師

您好,我有一個糾紛,目前已進入簡易庭程序,即將開庭。煩請給我一點建議。

大約在二年前,我在前公司上班,我也有入股股份2.5%,不多。後來公司需要增資,我說我沒錢。老闆口頭上說幫我墊。可是墊多少,股金究竟多少,都沒說明。也沒簽下任何本票借據等文件。錢也沒有交給我或轉帳給我,我從始至終都沒見到過錢。

大約在半年前,我離職離職前確實曾談到這筆增資。雙方親口談妥,我以股權轉讓抵銷。原本要當場簽下股權轉讓同意書,但是前老闆說股權多少她一時算不出來,等算出來後隨時通知我簽名。(當時秘書在場作證,但是現在秘書不願承認有此事,我也沒證據)

半年後的現在,老闆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說我欠他20萬。

請問律師

1、沒有借據本票、轉帳紀錄。可以說是借貸

2、如果這真的有增資,可以以股權還他,而不是給他錢嗎(我已經離開公司了,不想再參與任何公司經營了)

3、如果真要還,我從未看到任何增資計算公式,可以以當初公司淨值來計算增資借貸金額嗎?而不是他隨便說我欠他多少錢。

4、最後,當然,我個人很期望回歸當初談定的,我還他股權,而不是給他錢。因為這也是他當初同意卻反悔的

妳問題尚需溝通與了解,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蘇子良 (馬克) 103-08-07 12:36

依目前情形,對方無任何證據支付命令先提起異議,再視對方是否繼續後面訴訟行為,以上答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舉證責任會先落在對方身上,所以您應先否認雙方有借貸關係,後續訴訟並提出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ULIA 103-07-23 15:39

請問我這份合夥契約書凝定的妥當嗎?

且如簽定後需要去公證才有法律效益嗎?還是不用呢?

合夥企業名稱:

 

企業住所住址

 

 (甲方)合夥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乙方)合夥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第一條合夥宗旨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合夥期限:

 

1.合夥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2.如拆夥需甲方及乙方達成共識,不可無正當理由則叫另一方退夥或拆夥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新台幣____________元。

 

2.乙方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新台幣____________元。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或以金錢結算。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須知:

 

1. 《嘉義縣私立福安老人長期照顧中心》總資產為         ,甲方佔        ,乙方佔        。盈餘分配,甲方         %,乙方         %。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如需轉住民去其他機構照護,需依照顧天數分配收費金額。轉出之住民,移轉新成立機構,乙方得可分配10%之利潤。

 

3.合夥人按其分享利潤比例承擔民事責任

 

第六條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1.入股:?需承認本合同;

        ?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股:?需有正當理由才可退股;

        ?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股;如因此原因退股,則須歸還賺取之盈餘。

        ?退股需提前_____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退股後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 

          結算;

        ?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給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3.在基本合理範圍內,仍舊聽從(甲方)合夥人的指揮調度。

 

4.合夥人在合夥正常經營範圍內的一切行為,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如超越權限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由該合夥人個人承擔。

 

5.在執行合夥業務過程中,因合夥人的過錯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6.在民國103年8月1日之前之債務,一概由甲方負責承擔。民國103年8月1日之後之所有相關費用,則由甲、乙方依合約總資產%比例分攤。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各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甲方)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3.禁止(甲方)合夥人在大量增資。

 

4.如各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甲方)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合夥事業不能完成;?合夥事業違反法律撤銷;?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代書)參與清算;?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之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甲方及乙方)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第十五條:經營期限

 

1.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自合夥協議被批准之日起算。

 

2.如合夥需變更字號、經營場所、範圍、修改合夥協議,延長經營期限,入

     夥和退夥等均應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依現有法規處理之)。

 

.第十六條:附則

 

1.本合夥協議由全體合夥人一致制訂,生效後對全體合夥人具有約束力。

 

2.經全部合夥協商一致,就未盡事宜和以上條款修訂、補充合夥協議。

 

3.本章程經全體合夥人簽字後生效。

 

(甲方)合夥人:____________

 

(乙方)合夥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契約書只要經雙方簽訂後即具效力,至於是否公證,若為避免就契約效力有爭議,則可籍由公證來確保,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arol 103-07-21 14:25

大家好:

我想請問一些問題,公司成立13年了,我老公居於好心,也是讓業務不要有二心,所以讓業務入股,96年入股(當時的資產已經有5000多萬)因股東沒錢他只投入60萬現金,第一次入股20%是以資本額500萬算,其餘股款用紅利抵扣,第二次入股5%是以資本額1000萬,(他總共只拿了160萬入股)請問如果現在拆夥我們應該是以資本額1500萬算,還是清算財產呢?謝謝各位!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證照師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如果您是要讓您的股東退股,則依公司法規定,不同公司的型態有不同的規定,此部分尚需您提供更進一步資訊才能判斷。而如果您是要結束公司,則必須要走解散清算程序。若您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32372316。

pinchu.wu 103-07-20 18:29

問題:

成立財團法人,非營利社團法人,或是營利社團法人,中國人是否可以入股

感謝!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7-21 11:33

請參考"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之"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基本上可以,需要評估的因素很多(出名與否、出資額度、申請用途等等),以上,歡迎討論。

小p 103-06-26 14:12

存證信函 擬稿

 

關係人黃XX,本人陳XX,及另一關係人謝先生(全名另提供)等3人,共同於102年10月上旬,地點:謝先生名下位於XXX路巷內"XXX'店內,共同口頭約定,由毫無手機通訊營運經驗之黃與謝各出資新台幣25萬元,陳不出資,以技術股方式,提供個人手機通訊專業,經驗,及通訊領域人脈,資源,個人經營多年拍賣帳號(yahoo拍賣,露天拍賣及pchome商店街賣場各1),銀行帳戶等供公司營運使用之方式入股,黃謝二人各佔持股40%,陳20%之股權比例共同經營,並協議由黃辦理申請'XX有限公司'登記事宜,資本額50萬元,並共同推舉黃為公司登記負責人(公司登記地址為黃家,公司登記亦僅載明黃一人),再由陳以個人名義申租位於"台北市萬華區XX街X號"之店面,作為公司對外營業門市使用(以陳名義向房東于XX之租約期間自102.10.19至103.3月中旬,始改登記承租人為現在公司),店面於102.10.31正式開幕對外營業,黃約於10月中下旬將公司[開辦費明細]提供于謝,並由謝從允諾投資25萬元內扣除裝潢期間先行墊付款項後之投資未付餘款約10餘萬元,由謝以銀行匯款方式匯入公司帳戶(或當時黃名下帳戶),經此完成3人共同履約應付投資款項及共同經營之承諾

 

期間,約定由黃陳2人擔任門市實際營運人員,共同負責網路及門市運作,黃陳2人除基本支薪每月3萬元外,並可依每月結算獲利按股權比例分配紅利,陳則另加計申辦門號獎金,謝則不需參與門市實際經營,但須負責公司官網及FACEBOOK粉絲團等構建,不支底薪,但可按股權比例分紅獲利

 

孰料,黃因與本人之間男女朋友感情因素及個人私心,枉顧上述合資合股事實,逕自於103.6.20晚間約19:00時,委任黃姓律師(黃的親弟),會同XX派出所2員警,直接來店片面告知本人僅為公司聘雇人員,因違反勞基法,立即解雇,同時間提告本人涉嫌業務侵占,公然侮辱,傷害,毀損公司財務等4項莫須有罪名,由2員警強制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黃律師並告知不得擅動公司電腦等約制行為,以致無法保全門市內公務電腦,保全系統錄影檔,文件資料等與本人相關有利證據,並藉本人在派出所筆錄2小時機會,未經股東同意擅自更換門市鐵捲門大鎖,嚴重影響股東權益

 

自102.10.31至103.6.20營業期間,黃除從未提及本人為聘僱關係,亦無勞健保,薪資單等實質證明,黃與陳每月支領本薪及股份紅利均由雙方共同結算獲利後,自行櫃內領取(留紙條簽名或直接口頭告知),或由黃交付,本人除平日待在營業門市外下班後亦居住在店面2樓,24小時全日控管所有店內現金,金融卡,存摺,有價貨品等,並掌管公司大章,以上實況均有諸多上下游廠商,同業,鄰居等人證事證,可證本人非黃所述為勞雇關係

 

綜上所述,本人向當事人黃xx請求返還股東權益,共同經營權利,及其向本人控訴期間之股東權益損害賠償,並保留控告其不當行為涉及違法事項之告訴

 

以上存證信函預計近日內發出,給對方5日期限出面解決,否則不排除提告,,,對方控告本人4項罪名經前日當面諮詢律師幾可確認對方因缺乏直接證據,無成立之可能~~~小弟重點在要回共同經營權,故想請教專業律師看法及建議,若對方覺得他是掛名唯一公司負責人,勝卷在握,小弟該重點準備哪些有力事證來維護股東及共同經營權利,謝謝大家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當時有無以白紙黑字寫下約定之內容,若無,則應盡量蒐集合資之事證,以便進行訴訟程序中可以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cott 103-06-06 11:57

請問 我與入股與人合開網拍 成立公司
但因他們原本就已經有股東
我是後來入股  但網拍公司 是虛擬的 目前還沒有實體的公司出現

入股費用是20萬 但我怕我這些錢入股沒有保障

對方告訴我 他會簽訂契約 並會蓋上公司大小章

契約書上會著名 半年後公司 若無成立 會將入股金額全數退還

請問這樣這張契約書 是可以成立的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6 12: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契約有所疑慮,可請求負責人簽立本票給您,擔保您的出資額,若半年後,公司無成立亦無將股款退還給您,您可持本票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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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明 (律杏) 103-06-06 18:23

 千萬小心, 公司還沒設立, 是不可以使用公司名稱的, 對方要蓋公司大小章, 已違反公司法, 且有刑責. 若您簽立此契約, 和該"公司"無關, 是你與那位"股東" 間私人的契約, 很沒保障的(http://www.lawmed66.url.tw)

沈恆 (沈律師) 103-06-06 23:54

您好!公司既然還不存在,蓋不存在公司的大小章恐無保障;既然要入股,就應先與所有股東簽約約定彼此權利義務關係、資金保管與返還條件等才是,若能取得擔保品,則更有保障。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Belle 103-05-27 20:20

您好:我要詢問有關投資詐騙的案件。

4月多朋友介紹他的學長給我認識,進而得知那位學長有在作投資(房地產健身房、資源回收…等),也邀我一起入股健身房投資,可以每個月有紅利可賺和繳利息,不必擔心利息的壓力,聽了很心動。

而後學長請遠銀小姐來讓我和朋友申請了個人信貸,也和朋友的學長(大股東之一)在5/4簽了他們所謂的合約,但是直到現在我卻遲遲拿不到任何相關的書面合約,我開始覺得受騙了,所以我已於5/26到刑事局報案,告對方詐欺,那在我手上沒有任何證明文件之下,我有勝算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以您所述之證據,要構成刑事詐欺,確實有其困難性,當然現階段您仍需持續蒐集證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6: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打電話給對方進行錄音蒐證,構成詐欺必須對方有行使詐術之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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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ca 103-09-17 14:15
回覆 Belle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要詢問有關這件事件 請問是在高雄嗎?他要你投資的是不是全球亞洲健身房 請問你這件事是否解決了?

jessica 103-09-19 01:29

我想詢問一下事情發生是否是在高雄??
我也遇到相同的問題 也是健身房投資 請問可以幫幫我嗎??

yang 103-04-11 19:31

您好,(1)我於十幾年前 堂哥開工廠,我及大哥都有入股,堂哥是負責人,後來因堂哥迷上電玩賭博輸了很多錢就跑路了,工廠也只好收掉了,近幾年才發現原來他有很多稅沒去繳,也因此我們及股東(約六七人)都被國稅局限制出境,其他股東好像不想理會,請問 如果我想要解決這件事 我該怎麼做?

(2)我本身 因為前夫做生意的關係背負了一些卡債,一直都沒去處理,如果我想要處理的話 我該怎麼做。我因搬家的關係 從過年後就一直無工作(一直找不到工作)但我有繼續在找,希望能跟我講我該如何處理以及怎麼處理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6: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國稅局及債權銀行協商還款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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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103-03-19 15:07

去年認識一名友人 吳姓男子

說他做的生意好賺 半個月可以拿一次的利息利息有18%

於是找我合夥要我入股 我總共拿出5萬 

我拿到三次利息後  以生意上的一些有的沒的問題為由

就沒再給我利息

於是 我說要退股 把錢拿回來(去年11.12月的事情)

說好要退還我本金的日期與時間卻一拖再拖  

直到最近打電話卻一直連絡不到他人 但有用簡訊聯絡(1月至現在)

以上這種情形 可以告他詐欺嗎??

若沒有文件上的證明 簡訊可以當證據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9 16: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證據證明對方施用詐術,使您陷於錯誤,受有財產上損失,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惟須考量您之相關訴訟成本。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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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103-03-20 13:55

律師 您好~

請問 詐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 費用不一樣吧??

若要提告 詐欺訴訟費用是多少??

民事費用 訴訟費是多少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4 11: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費用部分會是您案件及所在法院,而有不同。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詳談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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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lson 103-03-16 12:23

甲方邀約我入股,口頭說年獲利很高,本人匯款100萬到甲方私人帳戶,甲方未說明是將錢投資到何處,沒有簽任何契約,也未拿到任何股份證明。詢問後,甲方說他是把錢放到他和別人合夥的某公司,該公司我佔股份1/10。因急需用錢想要拿回部分,甲方告知殘值剩30%,如果要拿回錢,甲方願以30萬承接,要不然自己去搬冷氣、設備。

 

想要請問,

1.沒有股權證明,僅有LINE對話紀錄,法律上屬於股東嗎?能請他拿出詳細的帳冊嗎?

2.若不是股東,是屬於哪種關係?甲方是否算不當得利?還是詐欺?(若他說該筆款項是我還他錢怎麼辦?)

3.有辦法要回錢嗎?

4.如果由對話紀錄認定我是投資關係,真的要請會計師計算殘值,因他可能已把某些款項挪做他用,或常將另一處的發票報到該公司,造成公司殘值降低,是不是背信?我該如何主張我的權益?

沈恆 (沈律師) 103-03-16 15:48

您好!如果您能證明佔股1/10、殘值剩30%等並不是事實,就可能成立詐欺罪。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8 10: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能對方施用詐術使您陷於錯誤,造成您受有損害,對方受有利益,則可提告詐欺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carlson 103-03-16 12:08

本人入股甲方的補習班(獨資),因某些原因於入股後2個月離職離職手續辦完後想要退股拿回入股金,甲方說股權證明上面有寫:開放股權認購,係屬本機構重大留才福利政策,各級員工應善盡職責。認購期間若有違反工作義務及規範,情節重大者,或惡意離職違反競業條款,本機構得主張收回股權,並以本機構現職員工(含教師)拍賣出價購回股權,扣除已領取之現金股息後,退還剩餘金額。入股當時沒有簽契約,也未提及拍賣價之事(距離職員工所述,他們簽之前會說明,且有一張說明股利如何計算等等的文件),只口頭說要賣時,由內部老師優先認購,要拿錢回來時,才說股權證上面有寫,當初你都有看到,但甲方當時沒有說明,何謂拍賣出價收回,只拿到一次紅利,離職當月紅利未拿到,甲方說有老師願意以6折多價格買回,但我不願意,一直到現在有股份沒紅利。

想請問:

1.以拍賣價收回是否合理?(甲方在LINE承諾會原價買回後來又變卦)

2.要以何種理由提告?拿回全額的機率?

沈恆 (沈律師) 103-03-16 15:55

您好!如果入股時沒有約定買回價格或計算方式,您可主張依淨值買回或主張依對方承諾原價買回。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8 10: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依甲方之承諾起訴請求買回或支付相關紅利。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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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j 103-02-23 00:23

我想問~與人簽訂合夥契約書~但與我簽約的人是委託管理的公司

並不是契約書上的立契約書人~且契約書上只有我自己的簽名及管理公司印章

這樣契約書有法律效用嗎??

如果沒有法律效用~這樣有構成詐欺嗎??當時交付入股費用時有錄音

錄音是否能當作證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3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之契約似有法律上之相關效力。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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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2-04 11:30

您好 :

         朋友最近同意"某社團認識的學員"為其新成立公司擔任負責人一職,

       學員的說詞為:因他們在公家機關上班無法在外面成立公司當負責人,

       而且以後公司賺的錢會多用於慈善事業,我朋友對於取之於社會,用之於         社會深表認同,加上其目前待業中,認為機不可失,不顧一切要嚐試.

      新公司主要想接政府機關之招標工程,我朋友目前已掛上負責人頭銜並實際在那公司上班,目前公司大小章暫由其保管,但幕後真正股東會定期開會下指導棋,因我朋友無資金所以並未入股,也沒有網路所說之人頭負責人之補助金,並且對其行業及公司管理運作完全不懂,所以每天做到三更半夜,假日亦復如此,每月薪資不到30k,真的比外勞還不如,一般成立公司需要資金及技術,但我朋友甚麼也不具備,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明明知道有詐卻無法將其勸醒,目前 

僅能尋求自保的方法了,煩請幫忙詳細解說,謝謝!

另外我已知道人頭負責人該負之責任有:

1. 委造文書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2. 公司欠稅須由人頭負責人承擔.

3. 公司負債須由人頭負責人承擔.

不知是否還有其他責任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4 12: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人頭負責人責任很重,需為公司一切違法行為負責。建議盡快委任律師存證信函加以解除之,以免後患無窮。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

全體顧問律師員工

敬祝

新年快樂

恭喜發財

萬馬奔騰

馬到成功

闔家平安

1.公司名義負責人就是你所稱公司人頭負責人  原則上公司如果設有相關刑事或是稅務問題  都會找上公司負責人  刑事部分如果證明確實不知情  或許還有機會免去相關責任  但稅務上可能很難脫免關係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Jason 102-10-03 10:45

您好,三個月前朋友邀請入股公司為實業有限公司(金屬買賣),當初給現金入股有給入股金簽收收據,入股協議書談定以後會在補,但是公司一直沒有給入股協議書.當初談定的分紅也沒有給, 最後跟朋友談定要退股,朋友也同意但是入股金卻一直拖欠沒有退還.
*入股金簽收收據上有公司名字,朋友的名字,有朋友名字的蓋章,金額,公司統一編號,朋友的身份証影印本.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1.我這樣算是公司的股東嗎?是否可以了解公司的財務及相關的事務.
 2.朋友一直不把入股金退還給我在法律上我可以如何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公司為有限公司,基本上您已經入股而成為公司股東,但該有限公司可能未去登記,而您若要退股,應先發函告知,以便後續請求股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辰 102-08-11 23:12

您好:本人為公司之正職員工,總公司5月開放員工入股,本人在於5月入股公司25萬(有匯款單收據),到7月經開股東大會得知本款項已用於它處,並無入股,本人已要求公司退回款項,公司向本人告知目前無資金退還,願開立借據,但至今仍無音訊,想請問本人有何方式可爭取自己的權益呢?

1.公司已經承認你對他有債權 只是無法清償或返還 2.可以考慮是否請公司提供擔保 或是直接向公司提出訴訟請求返還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15 17:38
回覆 小辰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本人為公司之正職員工,總公司5月開放員工入股,本人在於5月入股公司25萬(有匯款單收據) ... (恕刪)

這有可能涉及詐欺的問題。

如果您在南部,可來電預約時間詳談後續處理事宜。請幫忙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escosam 102-05-16 10:49

本人父親和某位出資者,共同合作成立一間公司,雙方持股對方70%,我們是技術入股30%,我們的30%股份登記在我名下,公司資金帳戶由出資者管理。
因我們是技術入股,公司成立之後,我立刻和公司申請聘僱2位專業人員來協助研發,但是出資者卻以公司沒錢來拖延,直到後來也不了了之。
出資者對我父子提出詐欺告訴,原因如下:
因公司購買一些設備,這些設備是由我去購買,購買這些設備是經由公司同意才購買,並無合約簽訂,公司已分批支付約75%貨款,可是後來金我們和公司催討25%的餘款,公司一直以沒錢來拖延,導致設備無法全部交付。
ps:因訂購這些設備,是從國外訂購,一套系統設備有3個不同設備組成,我們已交付其中1個設備,但是因為尾款25%未付,所以無法從國外廠商那取回2個設備,因為是同時訂購,所以剩下2個設備都有尾款未支付,廠商也不可能讓我們取回設備。
現出資者告我們詐欺,第一次開偵查庭已經約2年,那時出資者提出的設備資料,並不是我們賣給他的設備資料,我們在偵查庭也出相關資料證明,也提出尾款未支付,在公司股東會議都有記錄,那時也像檢察官提出是否可以保留巫告追朔權,在那後來都無在發傳票
直到今年2月初突然又收到傳票,我去偵查庭到案說明,發現檢察官換人了,並且檢察官偵查問話非常激動,常常拍桌子,在偵查庭還辱罵我."社會的白爛",我沒前科這輩子只上過2次法庭(第1次是去當證人),檢察官拍桌子讓我非常害怕,所以有時的問話我回答的很緊張,有時說錯話,我只想把事情來龍去脈說清楚給檢察官知道,檢察官常常阻止我說,只一直針對設備來問話,這位檢察官對第一次偵查詢記錄都沒提,全程只問我設備的交易金額及交貨問題,也沒和出資方問話就結束偵查,都無提問對方為何不支付尾款。
檢查開庭結束後,我問律師,律師說會突然換檢察官也很奇怪,而且第二次偵查庭,檢察官好像粉情緒化的偵查,肯定會起訴我們詐欺
各位大大,我們和出資者合作是技術入股,但是連基本的研發人員都不聘請,那是否對方也是詐欺我們來和他合作呢?

第二次開偵查庭,我們提出我們擁有的專利(30多個清單,都有專利字號)證明我們不是詐騙,而是真正擁有技術,檢察官竟然不接受,說他要去哪查這些專利

就是當初信任對方.所以都無簽訂合約.後來對方要求把我們擁有的專利 全部都過戶到公司名下.我父親不願意.後來大家就翻臉.所以才導致現在對方對我們提出詐欺告訴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既然目前的檢察官看法及態度似乎對您不利,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並委請律師擔任辯護人進行辯護,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既然您們覺得檢察官對您的不利,建議您們請律師趕快再補狀進去說明,本件若依您所述之情形,要起訴也不一定會被判決有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7 00:16
回覆 escosam 的發言內容:

本人父親和某位出資者,共同合作成立一間公司,雙方持股對方70%,我們是技術入股30%,我們的3 ... (恕刪)

您既然有請律師,那您應該要跟您律師好好談二、三個小時。

ROCK 102-04-23 11:39

律師您好
我們公司之前與馬來西亞一間公司有合作關係,並有簽署入股協議書,但是當時對方資金並不充裕,希望我方以出貨的貨款以及成本價進貨的方式,來代替入股的金額,那我們也同意讓他用奢帳的方式來代替入股的資金。

不料對方於2012年12月向我們提出我方沒有入股入股需要原告方另外再拿出資金投資,於是我們向對方提出如不履行入股協議,那就應該要歸還貨款,並提出相關欠款資料以及文件給對方。 
但是被對方以資料有大量錯誤為由拒絕還款,我方有提供相對應的出貨明細並要求對方提出錯誤的項目,但對方後續沒有提出,依舊已大量錯誤為由,並且再無聯絡。

入股協議書簽署是在台北地方法院處理,對方現在因為跟我方沒有合作,目前要經常性要留在台灣,還會不時出現在我們面前,問到貨款就一樣裝傻。

我想請問的問題是對方是外國人,有沒有任何建議的方式去處理這個部分的問題呢?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須檢視雙方簽署之入股協議書方得以進一步分析,建議您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貴公司之權益,如須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沈恆 (沈律師) 102-04-23 12:29

若知道馬來西亞公司跟其他台灣公司有往來並有債權,可以先查扣該債權,以免將來無法強制執行。另外,如果馬來西亞公司沒有在台灣經認許,可以連同其在台灣的負責人一起提告求償。以上謹供您參考。

polly 102-03-19 11:52

因C股東本身有技術能力但沒資金成立公司,故A股東找B股東一起投資

,原出資額共1000萬,原A股東:股權40% 原B股東股權40% 原C股東股權20%,

合約書中說明C股東經營權但掛名總經理,若二年內公司無獲利需由C接收A與B原有股權

問題一:

但公司財務經手是董事長(A股東)妻子(非公司財務人員),這樣的經營權算干擾嗎?

問題二:

公司廠房進行修建時,因發現B股東介紹進公司擔任採購人員,與工程供應商勾結利用廠房建立的採購事物進行揀財,經股東討論後結論,B股東退股拿回原有投資額,由新股東D與E投資各500萬入股,但A股東未經C、D、E股東同意,竟將公司資金私自匯給B股東,而股權所有人為換成A股東,造成公司虧空400萬,又要公司將這虧空事實吸收,請問這是否已侵佔公司資金與股權法律的問題嗎?

問題三:

後來公司經營不善,A/D/E將股權售出給C,每股5元,但實際上公司已無資金, A股東借C股東800萬買回原來股權,請問這合理嗎?
(原合約書中說明C股東經營權但掛名總經理,若二年內公司無獲利需由C接收A與B原有股權。)實際公司只有1.3年就發生這些事

投資本是有風險,這風險不應是投資人需要承擔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您們的關係是蠻複雜的,首先要先看當時有無訂立合夥或出資契約,先依該契約來審視,而虧空公司這個部分,也可能已涉及詐欺,侵佔背信罪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ennifer 102-03-11 11:18

因為我的債務人他是某公司負責人,看到他在他成立的公司粉絲頁上學紅X天非法吸金,吸引投資入股1萬~20萬不等買權利金,鼓吹每月可拿10%紅利....

因我個人知道他公司財務狀況有問題,因此好心提醒在FB上留言想要入股的網友,用私訊提醍對方欠錢不還還在非法吸金請小心的字眼,今天看到他已把吸金內容從FB拿掉,並揚言要告我,他要求網友們提供我寫給大家的私訊內容,他要告我?謗.

私訊是否無法成立刑事?如果網友提供我給他們的私訊我可以告對方(或網友)觸犯個資法嗎?

而吸金的內容我有收集相關證據(合約書,入股資料,FB頁面..等)我可以提告他非法吸金嗎?

1.私訊原則上不會構成公然污辱或是誹謗 2.如果有違法吸金 可能涉及違反銀行法規定 可以提出告訴或告發

蔡律師 (蔡) 102-03-11 22:34
回覆 Jennifer 的發言內容:

因為我的債務人他是某公司負責人,看到他在他成立的公司粉絲頁上學紅X天非法吸金,吸引投資入股1 ... (恕刪)

如果是詐欺意圖,就不構成銀行法。不是隨便就可以告的。

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

Jennifer 102-03-12 14:51

昨天對方已在公司的FB粉絲頁及網上所有吸金招募入股的資料拿下了,所以他應該心虛了,但又揚言要告我.

我是否可以把他之前留在網上及招募股東說明書/合約書等內容先向警察機構檢舉?雖然我不是受害人...

另補充: 我並無在網友私訊內容寫任何謾?的字眼,只存善意提醒大家,那他可以以私訊內容提告嗎?法院會受理嗎?

Jennifer 102-03-12 17:00

對方的股東招募內容裡寫:
投資方式:每個單位10,000元
每個月回饋金100元,每三個月發放一次。
投資方式:每個單位200,000元
1.每個月回饋金2500元,每三個月發放一次。

退股:
?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
?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股;
?退股需提前60天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過半數股份合夥人同意;
?退股後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我只截取部份內容,請問上述有構成犯了銀行法第29-1條嗎?因為我準備要去檢舉

Jennifer 102-03-14 16:55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私訊原則上不會構成公然污辱或是誹謗 2.如果有違法吸金 可能涉及違反銀行法規定 可 ... (恕刪)

謝謝張律師~我已經告發了.

escosam 102-02-08 10:12

本人父親和某位出資者,共同合作成立一間公司,雙方持股對方70%,我們是技術入股30%,我們的30%股份登記在我名下,公司資金帳戶由出資者管理。
因我們是技術入股,公司成立之後,我立刻和公司申請聘僱2位專業人員來協助研發,但是出資者卻以公司沒錢來拖延,直到後來也不了了之。
出資者對我父子提出詐欺告訴,原因如下:
因公司購買一些設備,這些設備是由我去購買,購買這些設備是經由公司同意才購買,並無合約簽訂,公司已分批支付約75%貨款,可是後來金我們和公司催討25%的餘款,公司一直以沒錢來拖延,導致設備無法全部交付。
ps:因訂購這些設備,是從國外訂購,一套系統設備有3個不同設備組成,我們已交付其中1個設備,但是因為尾款25%未付,所以無法從國外廠商那取回2個設備,因為是同時訂購,所以剩下2個設備都有尾款未支付,廠商也不可能讓我們取回設備。
現出資者告我們詐欺,第一次開偵查庭已經約2年,那時出資者提出的設備資料,並不是我們賣給他的設備資料,我們在偵查庭也出相關資料證明,也提出尾款未支付,在公司股東會議都有記錄,那時也像檢察官提出是否可以保留屋告追朔權,在那後來都無在發傳票
直到2月初突然又收到傳票,我去偵查庭到案說明,發現檢察官換人了,並且檢察官偵查問話非常激動,常常拍桌子,在偵查庭還辱罵我."社會的白爛",我沒前科這輩子只上過2次法庭,檢察官拍桌子讓我非常害怕,所以有時的問話我回答的很緊張,有時說錯話,我只想把事情來龍去脈說清楚給檢察官知道,檢察官常常阻止我說,只一直針對設備來問話,這位檢察官對第一次偵查詢記錄都沒提,全程只問我設備的交易金額及交貨問題,也沒和出資方問話就結束偵查,都無提問對方為何不支付尾款。
檢查開庭結束後,我問律師,律師說會突然換檢察官也很奇怪,而且第二次偵查庭,檢察官好像很情緒化的偵查,肯定會起訴我們詐欺
我們和出資者合作是技術入股,但是連基本的研發人員都不聘請,那是否對方也是詐欺我們來和他合作呢?
第二次開偵查庭,我們提出我們擁有的專利(30多個清單,都有專利字號)證明我們不是詐騙,而是真正擁有技術,檢察官竟然不接受,說他要去哪查這些專利

請熱心賜教...感恩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2-08 10:44

 若檢察官較為情緒化,而不讓你完整陳述,建議具狀說明事情的來龍去脈,並附上相關證物影本,保障自己的辯護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遇此種情形,也只能寫書狀進去說明案件事實,若真的被起訴,屆時可以聲請開庭時之錄音光碟,以明當時之情況,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 102-02-08 21:05

律師說會突然換檢察官也很奇怪?哪裡奇怪?兩年案件還沒結,不換才奇怪吧!

為何是您出面買?您是董事長嗎?持股沒過半,您能代表公司簽約購買機器?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證明是唯一本尊,然後發文告知已按讚後再詢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escosam 102-02-09 00:25
回覆 蔡 的發言內容:

律師說會突然換檢察官也很奇怪?哪裡奇怪?兩年案件還沒結,不換才奇怪吧!

 蔡律師你好.

因公司購買一些設備,這些設備是由我去購買,購買這些設備是經由公司同意才購買,並無合約簽訂,公司已分批支付約75%貨款,可是後來金我們和公司催討25%的餘款,公司一直以沒錢來拖延,導致設備無法全部交付。
ps:因訂購這些設備,是從國外訂購,一套系統設備有3個不同設備組成,我們已交付其中1個設備,但是因為尾款25%未付,所以無法從國外廠商那取回2個設備,因為是同時訂購,所以剩下2個設備都有尾款未支付,廠商也不可能讓我們取回設備。
現出資者告我們詐欺,第一次開偵查庭已經約2年,那時出資者提出的設備資料,並不是我們賣給他的設備資料,我們在偵查庭也出相關資料證明,也提出尾款未支付,在公司股東會議都有記錄,那時也像檢察官提出是否可以保留屋告追朔權,在那後來都無在發傳票

因為出資者不懂這些專業的設備.我們有和出資者報告購買這些設備和這些設備的功能.出資者同意後才購買的.因為公司的資金帳戶不是由我們保管.是出資者保管,他同意我們才能去購買

請不吝告知...謝謝

escosam 102-02-09 00:38
回覆 蔡 的發言內容:

律師說會突然換檢察官也很奇怪?哪裡奇怪?兩年案件還沒結,不換才奇怪吧!

 已按g+1...謝謝

蔡律師 (蔡) 102-02-09 22:16

回覆 escosam 的發言內容:

檢察官只會針對設備來問話,這是當然的。換做是您的律師,也應該會只針對設備問話。請問您用公司的錢買設備花了多少錢?為何沒有簽訂合約?當時是誰出面簽訂?有經過董事會同意?建議您找您當地的律師好好諮詢一下。

 

lord 102-01-13 14:54

律師您好: 我今年22歲,是一個大學生,因早年雙親經商失敗,積欠銀行大筆債務,現在父母薪資都被強制執行扣除3分之1,而我多年省吃儉用,將父母每月給的生活費還有一些補助款和生活貸款,再加上所領取的獎學金,大約存了幾十萬,也因為怕銀行強制扣款,所以都放在身邊,不敢存入銀行,最近因為想將這筆錢投資股票,但是心裡也怕怕的,所以想請問一下;如果我將資金存入銀行或投入股市,父母的債權銀行可不可以強制執行凍結我的戶頭、股票帳戶來清償父母的債務?謝謝!

舜子 101-02-23 23:31

甲乙丙三人本為在同一家國中補習班共事的同事,因而結識,後甲已離職,於民國XX年,乙君稱補習班由乙丙丁三人所有,乙君 和丙 君合計共有70%的股權, 丁 君所持有的30%的股權,乙君 向甲 君宣稱, 丁 君有意釋出股權,以1%四萬元釋出,30%合計共一百二十萬,要甲君入股,並保證每年以30%的分紅,購入股權(註:乙君指一百二十萬的投資,隔年度可以分到三十六萬的紅利),使補習班100%由甲乙丙三人持有,案發時該補習 班由乙 君為執行班主任,行財務實權,甲君因過去三人相識情誼,故便集資交付120 萬給乙 君,雙方以現金交付,並未留下交易紀錄,亦沒有合約,款項分兩次交付,首次交付款項XX萬元,當 時乙 君開立兩張支票,共XX萬元作為簽約前的抵押,但乙君因個人財務狀況有 向丁 君借款之情事,已將自己的股權抵押給 丁 君,因財務周轉不靈股權已全部分割給 丁 君,並離開了該補習班,故至此,乙君稱因故無法併入 丁 君的股權,故暫 時由乙 君自己的股權讓渡給甲君,但乙君已無實權,因無立下合約,便由乙君類似買空賣空的方式詐走甲君一百二十萬元,而甲君交付了一百二十萬卻無任何實權,權益,上述情事丙君皆知情。

 

請問乙君算是觸犯詐欺背信嗎 ?

蔡明哲 (阿哲) 101-02-23 23:39

依你所述的情節來看,除了證據方面有所問題外,本件比較傾向屬於民事紛爭,要構成刑事詐欺背信有其難度。 

舜子 101-02-23 23:47

 那請問關於證據要如何收集?

人證算嗎?

乙君在補習班執政的收據可以證明,乙再補習班曾有過執政實權

丙亦可當人證?我知道我的物證薄弱...請各位幫幫忙..

告訴我該如何伸張正義~

only71 100-11-23 22:58

幾年前和朋友合開公司

做了一陣子之後公司周轉不靈所以我先"借"公司錢而並非"增加入股"金額

會計帳簿也是寫"借款"

 在我退股後並無要求入股金額退還

只要求將"借款"金額償還給我

朋友即是負責人始終置之不理

 該公司休業後我也使用過強制執行

但第三方公司接到命令隨及將我朋友開除<有公文>

所以我也扣不到錢

 想請問!!!這樣是否有構成侵占罪!!

因為民事真的很冗長  想直接走刑事案件是否可以!!

<欠款金額不大純粹奇摩子不爽  因為沒扣到款項他反爾起訴我"不當得利">>

廖淑華 (廖律師) 100-11-24 10:07

借錢不還只是單純民事糾紛,並不構成侵占罪,除非你能證明對方一開始就沒打算要還,那還有可能構成詐欺罪。公司結束後,入股金額未退還你,那也只是公司清算的問題。

only71 100-11-23 22:33

幾年前和朋友合開公司

做了一陣子之後公司周轉不靈所以我先"借"公司錢而並非"增加入股"金額

會計帳簿也是寫"借款"

 

在我退股後並無要求入股金額退還

只要求將"借款"金額償還給我

朋友即是負責人始終置之不理

 

該公司休業後我也使用過強制執行

但第三方公司接到命令隨及將我朋友開除<有公文>

所以我也扣不到錢

 

想請問!!!這樣是否有構成侵占罪!!

因為民事真的很冗長  想直接走刑事案件是否可以!!

<欠款金額不大純粹奇摩子不爽  因為沒扣到款項他反爾起訴我"不當得利">>

YY 100-05-03 18:07

A 財團法人醫院 旗下的管理人員進駐另一家 B 私人醫院, 實際掌控所有業務 ...
財團法人明文規定不能經營營利事業; 所以 A 並沒有入股 B .
B 的董事長及醫師群 勞健保都還是 掛在 B .

但 除此之外所有人員, 均由 A 派任或兼任, 而這些管理人員或事務人員 勞健保都還是 掛在 A .

一般的概念是 出錢, 出人, 決策辦事 若兼具, 就是實際經營這家公司; 現在, 沒有出錢, 就不算實際經營一家公司嗎 ?

財團法人若實際經營營利事業, 當會受到何種處罰或糾正 ?

不點 97-04-02 17:58

萬題一:小明及小珍各出資100萬元,約定公司資本為300萬元,小華以其「催收帳款』之專業作為技術出資,由小明認定作價100萬元,並精選任小明為董 事長,小珍為財務長,小華為執行長兼總經理,共同發起設立「宏圖財顧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今查小明僅有18歲,小華與小珍已成年,小華並與他二人約定 其技術入股必須保證與旗下兄弟三人每人每月有10萬元之收入,始為技術入股,否則立即退股,小華並有意將其認購之股份轉讓與其兄弟。則小明是否得為發起 人?入股約定條件是否有效?小華就其認股是否可以轉讓給其兄弟?



問題二:A股份有限公司係依我國公司法設立,但未辦理公開發行之中小企業,如A公司辦理發行新股增資,是依公司法規定與法理,俄要回答下列問題:
(一)甲獲得過外著名大學電機博士,預乙所具有之高科技之事出資,乃提議以赴A公司工作三年為對價,換取增資新股。問此舉是否合法?
(二)乙欲以其所持有B公司之債權出資,是否合法?
(三)A公司欲採投資入股方式與C公司建立策略聯盟,C公司之大股東丙願意促成此事。依公司法規定A公司與丙間應依循何種程序,以達其目的。




問題三:股份有限公司是否有發行股票之義務?如須發行股票,應如何發行?如公司未發行股票股東時,如何轉讓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