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人跟我借錢~簽了本票跟借據(手印+簽名).但無身份證影本
但之後就換電話?,搬家..
是否有辦法索討~或是請求法院做支付命令還是債權憑證
不然票的時效過了~好像就成廢紙了~
拜託拜託~
您好:如果您的本票時效未過,您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以此作為執行名義對對方財產惟強制執行。若您的本票時效已過,則您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求償。而聲請法院核發支付命令也是一種途徑,不過若對方異議,仍需要經過訴訟。若有其他問題,歡迎來電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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