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為外國人,在國外起爭執時,警方有來,但是我沒有提告
可是回國後,對方並沒有停止,甚至跑來台灣找我
對方從國外到國內長期以網路、簡訊辱罵誹謗
期間不乏盜用我前男友的帳號攻擊且不歸還盜走的帳號
我只能一直換電話、帳號、密碼等
對方還是透過我其他網路帳號找我攻擊
而在我換電話時,我前男友跑去找她
對方繼續盜用我前男友的帳號、電話攻擊
而對方先前也有對別人網路騷擾過
我前男友是否可提列幫兇?因為他都知道卻不積極拿回帳號,甚至替她滅證,還害我的電話又洩漏給她
這斷期間造成我極大的精神壓力跟傷害,我可以如何舉證?(例如:電話錄音?)
如果要在台灣提告需準備多少證據?
可提告哪些罪項?
提告的期限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