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毒品、違禁品 > 請幫幫忙

請幫幫忙

  • 柏彥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4-22 13:51 
  • 文章人氣:884
  • 個人積分:4
  • 我是因毒品案被判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算是累犯

    我想請問如果超過應到執行日沒去執行的話,還能夠聲請勞動服務嗎?

    因為找到了工作,而且剛做不久,這樣的話聲請勞動服務會過嗎?

    第二個問題是,應到執行日沒去報到,是會再通知一次呢?還是就直接通緝了?那發布通緝的時間大概多久?

    第三個問題是,當初被抓的時候,有扣押我一隻手機,現在我有收到具領單,那去領的話有期限嗎?超過具領單上所說的10天去領是否還領得到?

    因為我有點急,還請各位大大幫我解答,不好意思,麻煩了!!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4-23 14:33 
  • 文章人氣:313
  • 個人積分:52776
  • 律師評價:14167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易服社會勞動的問題,必須向執行的檢察官聲請,倘若您於報到時間未到,可能會影響檢察官准否的認定,不過本文建議您可以跟承辦檢察官聯繫,表示之前錯過時間了,何時可以在報到.

    有關通緝的部份,與承辦檢察官的辦案態度有關,不過依法,就可以發布通緝.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