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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卻不付錢!

  • 牛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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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4-30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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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為使用者的認知上不認為要付費,但是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使用多少就應該付費多少,想請問遇到這樣的客人.有何民法可以規範ㄋ??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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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4-30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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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78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們應在店內標示消費之方式,才能讓消費者受店內消費規則之規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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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5-01 09:46 
  • 文章人氣: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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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7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已與顧客成立契約,可依約請求價金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牛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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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5-02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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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已與顧客成立

    可是所使用的部分.都是增加的.並未在契約中ㄋ?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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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5-03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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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7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隊繼續供給之部分,有成立新契約之意思,仍可依契約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