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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共同持有自用住宅

  • Ul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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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5-05 17:46 
  • 文章人氣:560
  • 個人積分:10
  • 您好! 

    本人即將於下半年和男友結婚, 因此雙方在四月份購買台北市自用住宅一戶, 由於房屋頭款皆由本人支付, 尾款(貸款部分)則由兩人每月平均分攤, 倘若未來兩人分道揚鑣, 請問我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另外, 再請問假設日後本人發生意外或病故, 該做什麼程序可以將該房屋屬於我的一半產權授於家弟? 謝謝!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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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5-05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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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8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要保障自己,最好是將房屋登記在自己名下,且保留付款證明;另可約定分別財產制,並預立遺囑將房產指定給弟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高雄張景堯 (高雄張景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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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5-06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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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214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263號
  •  1.先確定該房屋名義上如何登記吧  如果登記你的名義原則上就是你的房屋  除非有借名登記情形   2.如果離婚房子還是屬於你的  但是共付貸款是否會被評價為借款  可以思考看看   3.如果你沒有子女  且離婚  你遺產就由父母或是兄弟姊妹依序繼承  當然你可以寫遺囑 留給特定人  但須注意特留分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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