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禍糾紛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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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6-04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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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並沒有所謂的肇事逃逸的問題,但是倘若該次車禍事故是因為對方未依號誌行走,則造成您的友人所受之傷,必須負起過失傷害之責。
2、有關於防止加害人逃離,在合理範圍內,可以限制其離開,這個部份似不會構成犯罪,無須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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