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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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6-13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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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可預立遺囑將遺產分配給非繼承人,但不能侵害繼承人之特留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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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8-03-11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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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父母雙亡, 未婚沒有子女, 現有的房產及現金身故後將由誰繼承, 可否全部以預立遺囑的方式留給沒有血緣關係的乾女兒(目前有堂表兄弟等其它親屬, 但不想留給他們)
2. 父母雙方都還有來自祖先未繼承的遺產還未解決, 此部份在本人身故後會歸誰繼承, 是否可以??預立遺囑方式指定給沒有血緣關係之人您好!
1. 繼承順位依序是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不包含堂、表兄弟姊妹)、祖父母,可自由決定立遺囑將遺產遺贈給任何人,但若前述繼承順位有繼承人存活,該繼承人仍可主張特留分。
2. 那部分已隨父母過世而歸父母的繼承人所有,將來也會歸入您的遺產中。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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