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遺產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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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8-03-11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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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父母雙亡, 未婚沒有子女, 現有的房產及現金身故後將由誰繼承, 可否全部以預立遺囑的方式留給沒有血緣關係的乾女兒(目前有堂表兄弟等其它親屬, 但不想留給他們)
2. 父母雙方都還有來自祖先未繼承的遺產還未解決, 此部份在本人身故後會歸誰繼承, 是否可以??預立遺囑方式指定給沒有血緣關係之人您好!
1. 繼承順位依序是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不包含堂、表兄弟姊妹)、祖父母,可自由決定立遺囑將遺產遺贈給任何人,但若前述繼承順位有繼承人存活,該繼承人仍可主張特留分。
2. 那部分已隨父母過世而歸父母的繼承人所有,將來也會歸入您的遺產中。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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