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欠錢不還聲請支付命令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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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6-18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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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直接聲請法院核發支付命令,又若您已取得執行名義,得於向國稅局查得其名下財產後,就其財產具狀聲請執行,又因此為民事之債權債務糾紛,縱使對方未還款,亦無法聲請法院通緝之。
對方之母親是否生病,僅是您借錢與對方之動機,故若對方以此為由向您借款,難以構成詐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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