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
我今年15歲 國中應屆畢業生
我和其他五名學生都未成年
在公園毆打一名學生
我手持短的鋁棒 打擊他的腦部至少五次
警察馬上就來了
我們被帶進去
筆錄時 上面寫涉嫌傷害罪
被打的人意識清楚
之後去醫院
他好像暈倒了好幾天 也不知道真的假的
上個月 傳單來了
上面寫說殺人未遂等
對方還要求償600萬元
現在我有竊盜 吸毒
竊盜是判訓誡
吸毒因為證據不足沒成立
現在還沒有保護管束
我可能會進少年監獄嗎?
還是感化院?
現在有悔意
但是對方不和解
我有找單親的補助律師
我沒有致他於死地的意思
還有 我現在國中畢業生
上了好學校
法官會判輕嗎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真的遭認定為殺人未遂,並不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而是適用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也就是可能會坐牢,本文建議您該協同您的法定代理人,尋求正式的律師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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