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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律師 家

  • Hu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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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7-31 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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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想請問律師 家父2年前因病住院,住院前將家中所有存款及地契都交給我姊(財產各半在父親及母親名下) 我姊拿到錢後開始肆意亂花,母親本身精神上不穩定,也管不動她 姊姊本身沒工作 上個月我剛退伍,實在是看不下去,找上了里長,里長說還是以和為貴要我回來溝通 現在一個月過去了依然故我,想問是否可尋求法律途徑 (我父母親目前還在世,但父親因病思緒已不清楚了,說話也聽不清楚了)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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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2-22 21:46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58086
  • 律師評價:5048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16條:行使第二百一十條至第二百一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217 條:偽造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盜用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亦同。
    再按「查冒用他人名義偽造文書並行使,其犯罪即已成立,縱事後該他人追認或默認其行為,亦無解於其偽造文書之罪責。此與民事上之他人默認或追認其無權代理行為者,即發生授與代理權之法律效果者迥異。」最高法院74年台上字第1043號判決意旨可資參照;是偽造文書罪嫌處罰係無權制作之人,本件需釐清您姐姐有無經過您父親同意或授權提領?倘無,可能會有刑事偽造文書及詐欺取財罪嫌之適用,此部分須注意要如何就爭點部分去釐清;再者,倘您父親業已無行為能力,可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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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5-02-22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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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您陳述,按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16條:行使第二百一十條至第二百一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217 條:偽造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盜用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亦同。
    再按「查冒用他人名義偽造文書並行使,其犯罪即已成立,縱事後該他人追認或默認其行為,亦無解於其偽造文書之罪責。此與民事上之他人默認或追認其無權代理行為者,即發生授與代理權之法律效果者迥異。」最高法院74年台上字第1043號判決意旨可資參照;是偽造文書罪嫌處罰係無權制作之人,本件需釐清您姐姐有無經過您父親同意或授權提領?倘無,可能會有刑事偽造文書及詐欺取財罪嫌之適用,此部分須注意要如何就爭點部分去釐清;再者,倘您父親業已無行為能力,可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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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您陳述,按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16條:行使第二百一十條至第二百一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217 條:偽造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盜用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亦同。
    再按「查冒用他人名義偽造文書並行使,其犯罪即已成立,縱事後該他人追認或默認其行為,亦無解於其偽造文書之罪責。此與民事上之他人默認或追認其無權代理行為者,即發生授與代理權之法律效果者迥異。」最高法院74年台上字第1043號判決意旨可資參照;是偽造文書罪嫌處罰係無權制作之人,本件需釐清您姐姐有無經過您父親同意或授權提領?倘無,可能會有刑事偽造文書及詐欺取財罪嫌之適用,此部分須注意要如何就爭點部分去釐清;再者,倘您父親業已無行為能力,可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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