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拋棄繼承
- 高雄張景堯 (高雄張景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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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7-02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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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繼承關係對每個被繼承人是分開的 所以縱使對祖父母其中之一辦理過拋棄繼承 另一個祖父母過世 還是需要辦理拋棄繼承 才會有拋棄效力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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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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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8-03-07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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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爸媽已宣布破產)8年前外婆過世我和姊妹已辦過拋棄繼承
外公剛過世
之前外婆過世時已辦過
那這次外公過世 是否還須辦理一次?
您好!
8年前辦理的是拋棄繼承外婆的遺產,現在外公剛過世,若不想繼承外公的遺產,可與母親一起於三個月內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若均未拋棄繼承,會由母親繼承外公遺產;若只有母親拋棄繼承,則母親的子女會繼承外公的遺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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