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票據通緝犯

- 戴家旭 (戴家旭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7-17 11:16
- 文章人氣:325
- 個人積分:742
- 律師評價:182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631號
-
Coco您好,
一、票據法修正後,已經沒有刑法的規定了。所以您所謂的票據通緝犯,應該是犯其他罪被通緝(例如詐欺)。
二、您的朋友回到臺灣,會面對刑事追訴。有時候倘然面對,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 成鼎律師事務所網址:http://www.cdlaw.com.tw/;臉書搜尋:「成鼎律師事務所」

- 謝憲愷 (謝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7-17 11:27
- 文章人氣:295
- 個人積分:17286
- 律師評價:1920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
1. 票據法已刪除票據刑罰規定,因此無法支付票款僅為民事債權債務問題,而非刑事案件,您朋友被通緝應係觸犯刑事罪嫌,經法院傳喚未到,始會發佈通緝,與民事債務不履行無關。
2.可能檢察官認定您朋友係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開立空頭支票為手段而騙取利益者,而有刑法詐欺罪罪嫌。至於簽了本票卻不還錢的行為是否成立詐欺罪,須評斷您朋友在簽立本票時,有無故意詐欺騙錢,若檢察官調查發現您簽本票,非出於故意詐騙錢財,不會因未履行本票債務就成立詐欺罪。因此若要回國,建議委任律師協助您主張您無詐欺主觀犯意。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第 1/1 頁
- 1
共 3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