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賭博案

- 謝憲愷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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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7-21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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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若警方係以犯嫌約談您,必定是掌握某部分證據,不會單以帳戶內有款項轉入及註冊線上遊戲即約談您到案說明。依規定,如果遊戲業者讓玩家將線上遊戲點數換回現金,就觸犯賭博罪。線上遊戲若涉及賭博行為,依刑法第266條第266條,玩家可處1千元以下罰金並沒收賭資。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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