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解約
- 小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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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7-23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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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最近碰到的問題如下:
我們近期要與加盟總部解約,總部的負責人先有在line裡面寫說原本簽約的本票50萬,因雙方是算未達共識所以要解約,所以不會跟我們收這50萬,後來到我們店裡講了一堆事情後,說解約前只需要把我們開店時購買的桌椅尾款,還有研磨咖啡機的尾款付完,就可以解約了,在這個同時,我要求他出示他當初向開元這間公司購買研磨咖啡機26萬元的憑證給我們看以證明我們的確也是用26萬跟加盟總部購買,總部負責人堅持他沒有義務要提供給我看,我回她說"那我怎麼知道你真的是用這個金額買進的,是否從中你也有賺我們的錢?"他還是堅持不提供且要我自己蒐證能購買到更便宜的證據;過了幾天後他跟他的配送司機說上周二是配送我們貨的最後一天(但我們還沒有解約,也就是說他如果真的提前停止配送,等於在我還沒解約前就斷我貨,依照這點他是否也違約在先呢?)後來電話溝通後他說他會一分一毫都跟我們算清楚,例如技術費甚麼的,我的問題來了,當初我們加盟他也是有付技術學習費10萬元,他還有甚麼資格跟名義跟我們討甚麼技術指導費,另外如果他隨便亂加名義要我們多付他錢,這樣合理嗎?如果我認為不合理,不支付,我會需要吃上官司嗎??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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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7-23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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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需視您所簽訂之加盟契約中是否有解約要件及違約條款。又若對方無正當理由虛立名目,可不予以理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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