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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繼承順位與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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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7-31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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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家中的 祖父已故 祖母仍在

    而父親的兄弟姊妹中

    一位姊姊A已故多年 未有配偶子女

    另一位姐姐B最近病逝 有配偶與女兒

     

    想請問一下

    民法第1138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而定之:
    1.直系血親卑親屬
    2.父母
    3.兄弟姊妹
    4.祖父母


    所以若是祖母過世

    關於遺產分配

    1.是否未有子女的姑姑A自動不被列入??

    2.那已故的姑姑B的配偶或子女可以繼承她的那一份嗎??

     

    謝謝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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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7-31 11:00 最後編輯日期:103-07-31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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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故繼承人應於繼承事實發生(被繼承死亡)之時點尚屬存在始可,故A的部分因早於被繼承死亡而不符合此項同時存在原則,A不具有繼承人之資格,且其未有子女直系血親卑親屬,亦沒有民法第1140條代位繼承規定之適用。
    B的部分,其子女得依民法第1140條代位繼承規定,共同繼承其原來應繼承之份額。(其配偶沒有繼承權)

    民法第6條
    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

    民法第1140條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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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2-28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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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家中的 祖父已故 祖母仍在

    而父親的兄弟姊妹中

    一位姊姊A已故多年 未有配偶子女

    另一位姐姐B最近病逝 有配偶與女兒

    所以若是祖母過世

    關於遺產分配

    1.是否未有子女的姑姑A自動不被列入??

    2.那已故的姑姑B的配偶或子女可以繼承她的那一份嗎??

     

    您好!

    1.  A已過世無法繼承,A無子女,也無法代位繼承。
    2.  B已過世無法繼承,B有子女,可代位繼承。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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