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自家公司(台灣)有國際快遞帳號(如:DHL, UPS, 等)。因為公司折扣較優惠,其他公司(香港)想用我們公司的快遞帳號由大陸出貨到美國、歐洲。運資由我們代收代付。
如果貨品發生問題(如品名與貨品不符、違禁品等),我們需要承擔責任嗎?
謝謝!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部份可視為您是該公司的契約責任履行輔助人,倘若該公司與他人發生爭議,或是有違禁品的情形,您的公司可能會遭ㄧ?提告之可能(是否會受敗訴判決則不ㄧ定)。
2、本文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協助處理法律事務,並且撰擬契約,規範您與該公司的法律關係,避免日後發生爭議。
陳柏甫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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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舜暄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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