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在一次出貨因上面決策錯誤造成生產延誤卻把責任全部讓我承擔之後不分配工作給我這件事很明顯會影響我的績效
我有保留 信件 紀錄 檔案寄給高層證明不是我的問題但他們卻視而不見我只問他們"如果你是我,你會怎麼做"他們無法回答
今年七月調薪日公司調薪幅度是3~5%也就是說最低也有3我不但連3都沒有甚至是0
這很明顯是在逼我走又沒有合法的資遣理由因為我沒有不能勝任的問題
這算職場霸凌嗎?如果法官看過我這些證據確認不是我的問題那公司會負什麼法律責任
謝謝!!
您好:
如果您能證明與公司間有定期或依年資調薪之約定
且確實沒有構成不能依約定調薪之理由
則您可訴請公司給付應調高薪資與原薪資之薪資差額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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