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
- 曾于瑄 (曾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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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8-13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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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肇事遺棄罪是非告訴乃論之罪(俗稱的公訴罪),縱使被害人撤回告訴,檢察官仍可起訴。
過失傷害則是告訴乃論之罪,經告訴人撤告後,檢察官應為不起訴處分,若案件已經起訴至法院,法院亦應為不受理判決。
過失傷害的部分您可以與對方和解促使對方撤告,但肇事逃逸的部分,建議與法律專業人士諮詢。
若有其他問題,歡迎致電或帶妥相關資料至本所洽談。
祝 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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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揚聯合法律事務所
電話:0975066060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65號11樓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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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8-13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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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對方並未碰撞到您之車輛,故您可爭執您根本不知車禍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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