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婚姻、親屬 與監護 > 分居六年 二審上訴

分居六年 二審上訴

  • 高雄張景堯 (高雄張景堯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8-20 13:06 
  • 文章人氣:291
  • 個人積分:7918
  • 律師評價:1214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263號
  •  1.你應該在收到判決書後20內提出二審上訴   2.至於分居六年多是否構成離婚事由  主要還是看是否符合惡意遺棄要件 或是不能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   3.另建議是否考慮訴請履行同居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 高雄張景堯律師 正笙法律事務所 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 謝憲愷 (謝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8-20 14:30 
  • 文章人氣:265
  • 個人積分:17266
  • 律師評價:1920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

    您需要判決送達後二十日內提起上訴,並以上訴狀提出於原第一審法院,上訴狀需包含對於第一審判決不服之程度及上訴理由。 如果您直接依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二項「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關係」訴請離婚較為困難,因為您必須提出足以說服法官相信婚姻已破裂到難以維持證據,讓法官相信婚姻已無實質意義等。若雙方的分居係一方拋棄另外一方,建議以先提起民事訴訟,訴請對方履行同居義務,若獲得勝訴判決後,再以另一方仍不回來履行同居義務之理由提起民事訴訟,依「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訴請判決離婚,通常這種方法離婚成功機率較大。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陳華明 (律杏)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8-20 15:23 
  • 文章人氣:278
  • 個人積分:576
  • 律師評價:89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806號
  •  依照我處理的經驗, 單純分居不構成離婚的事由, 也不構成惡意遺棄(要證明構成惡意遺棄不是很容易). 可能要先考慮對方不履行同居義務(如發存證信函請求同居還不理), 以此為原因訴請離婚, 比較容易成功. 但如果是您不願同居, 就另當別論了(http://www.lawmed66.url.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