斡旋簽約方式不正確 是否可退斡旋金?
- Cyndy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8-26 09:03
- 文章人氣:844
- 個人積分:12
-
簽了斡旋並付了斡旋金 房仲告知屋主已經確認成交 斡旋已轉訂
但家裡大人說我們的簽訂程序有問題 認為房仲有騙我們的嫌疑
但是房仲說屋主已經收錢 他們要不回來
簽約問題如下:
1. 簽斡旋時 房仲未告知要約書與斡旋書差別 也未告知能有三天審閱期
便引導簽名 。(但文件上我們已經簽名 確認我們放棄要約書選擇斡旋書,也放棄審閱期)
2. 未提供不動產說明書 (隔天去詢問房仲 他說是疏失 並拿出來叫我們補簽 我們並未簽名)
3. 未提供該區成交行情(我們事後查詢才發現我們同意的價格是該地區最貴)
請問目前該怎麼把錢拿回來?我們是否要寄存證信函?勝算大嗎?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8-26 21:45
- 文章人氣:287
- 個人積分:104618
- 律師評價:24963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發存證信函以簽約方式瑕疵為談判籌碼請求之,但仲介服務報酬仍有可能須支付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第 1/1 頁
- 1
共 3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