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強暴
- 何明諺 (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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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9-09 00:03 最後編輯日期:103-09-09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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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由於您先生是婚前強暴,行為當時未具配偶關係,所以非刑法229-1的告訴乃論之罪。
2.強制性交發生時,您先生與您的年紀為何?這影響到成立何罪,但未見您敘述;
先假設雙方都成年又無加重事由,則犯刑法221強制性交罪追訴期為20年.
3.但因為您並無任何證據可以佐證,縱提起告訴後,罪證不足最後被檢察官不起訴處分的機會相
當大。
以上拙見供參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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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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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9-09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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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本案屬於公訴罪,因此沒有告訴期間限制的問題,行為後1年仍可以提告。
2、至於是否會成立犯罪則必須審酌您可以提出的證據做判斷,否則恐有誣告問題。
3、倘若您要提起刑事告訴,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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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9-09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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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仍可提告,但須是您掌握之證據多寡,若證據不足,不建議提出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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