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原本只是小車禍,也帶對方去看醫生付了醫藥費,一切都沒事了。事隔沒多久對方又來跟我要醫藥費,(是因為他自己沒照顧好傷口而發炎)說要在去醫院看醫生跟我要錢。請問這樣子該怎麼處理呢?(對方是韓國人)
當下沒報警,是否只有認賠?
1建議尋求律師協助撰寫和解書,一次性的與對方談妥和解條件,以免日後他藉詞其他理由敲竹
槓。
2.況且為了這種事去打民事訴訟,確認對方要你付的金錢與車禍間是否有關聯(因果關係),也不符
合成本效益。
若居於高屏地區 歡迎來所詳談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您好,建議您與對方簽立和解契約時,除了將車禍之人事時地特地清楚,並要求對方同時簽立撤回告訴聲請狀, 以避免日後對方再行提告。
陳柏甫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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