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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費

  • 小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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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20 15:33 
  • 文章人氣:550
  • 個人積分:4
  • 請問因為我之前電信費沒有繳..可是到現在已經?了4年多.之前有催繳過..但是沒有錢繳也不知道怎麼協商所以就沒有處理!不知道什麼時候電信公司把債權賣出...昨天收到支付命令的單子要求我清償..但是我沒有那麼多錢...之前欠的時候是1萬多塊可是昨天收到要繳4萬四千多塊錢...有跟他們談過看能不能再少一點....可是對方開的數字是35000...請問我要怎麼做才能請他們再減少因為一開始電話費只有一萬多塊!現在要繳35000覺的有點太多了..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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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20 23:42 
  • 文章人氣:260
  • 個人積分:18508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本件建議您可以先行釐清積欠之電信費用,其原本應繳之期限距今已多久了,俾以提出時效抗辯,拒絕給付。另外,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未於法定期間(支付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提出異議者,支付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民事訴訟法第521條定有明文。故對於支付命令務必要在法定期間聲明異議,否則日後即無法再行爭執,此請部分尚請留意。

    債務人收受支付命令,對於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得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故依法聲明異議無須提出任何理由,只須將您聲明異議之範圍係為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加以說明即可。

    民事訴訟法第516條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得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
    債務人得在調解成立或第一審言詞辨論終結前,撤回其異議。但應負擔調解程序費用訴訟費用。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