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裁定-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隱居 (邵勇維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9-22 13:46 最後編輯日期:109-06-27 17:53
- 文章人氣:345
- 個人積分:1376
- 律師評價:565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391號
-
.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9-22 23:27
- 文章人氣:323
- 個人積分:18508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抗告不停止執行,且觀察勒戒性質上乃是保安處分並非刑罰,依法保安處分並非裁判確定後始得執行,故而欲以抗告停止執止,則除非法院能夠裁定停止執行,否則檢察官還是可以發執行傳票把被告傳訊到案送交觀察勒戒。
刑事訴訟法第409條
抗告無停止執行裁判之效力。但原審法院於抗告法院之裁定前,得以裁定停止執行。
抗告法院得以裁定停止裁判之執行。刑事訴訟法第456條
裁判除關於保安處分者外,於確定後執行之。但有特別規定者,不在此限。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第 1/1 頁
- 1
共 5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