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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願離婚者強佔處所

  • Not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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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23 00:17 
  • 文章人氣:588
  • 個人積分:8
  • 男方不肯離婚,且育嬰假期間沒有給家用,只支付小孩部分的錢,本人需自掏腰包負責我的部份及房貸,房子名下為本人的,住進來四年多,但他只付過約五次的"部份"房貸,婚姻期間借了85萬,至今只還過幾萬塊

    因育嬰假期間沒收入,經濟拮拘,所以打算出租現在住所,搬回娘家,他另外有可以居住的租屋處,但他堅持賴著不走,若我執意出租且將他的物品打包清出,他若還是開鎖進入,我在上法律有無觸法或保障的,或有什麼可以尋求什麼方法解決,謝謝,真的很困擾和害怕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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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23 08:53 
  • 文章人氣:227
  • 個人積分:49616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任意將對方的物品打包,可能會有爭議,本文建議您應該盡量通知對方將,並請對方取走,否則就應該寄還給對方。

    2、倘若您換鎖之後,對方開鎖,這個部份已經觸法,可以報警處理。

    3、至於離婚的部份,雙方無法協議離婚,可以嘗試訴請法院裁判離婚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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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23 13:59 
  • 文章人氣:233
  • 個人積分:101922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房屋所有權人,可提起訴訟請求對方遷讓房屋、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損害賠償;關於對方均不願支付撫養費之部分,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對對方提起訴訟請求不堪同居之虐待之事由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撫養費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