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願離婚者強佔處所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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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9-23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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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任意將對方的物品打包,可能會有爭議,本文建議您應該盡量通知對方將,並請對方取走,否則就應該寄還給對方。
2、倘若您換鎖之後,對方開鎖,這個部份已經觸法,可以報警處理。
3、至於離婚的部份,雙方無法協議離婚,可以嘗試訴請法院裁判離婚。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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